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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统计局2023年6月公开招聘一般专干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6 9:54     浏览量:671

根据工作需要,光明区统计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般专干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

招聘职位详见《深圳市光明区统计局2023年6月公开招聘一般专干岗位表》(附件1),职位专业要求参考《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报考人员需符合招录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各招录岗位对报考人员最高年龄、相关工作经历年限、取得相关职称和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有具体要求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前一天。

4.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

1.有过刑事犯罪记录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尚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不满5年的。

5.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聘用资格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不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6月16日上午9:00至2023年6月25日下午6:00。

2.报名资料

(1)深圳市光明区统计局公开招聘一般专干报名表(表内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并手写签名,附件3);

(2)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表(需提供可编辑电子版,附件4);

(3)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4)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5)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学信网、学位网电子认证);

(6)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表内手写签名,附件5);

(7)任职回避承诺书(表内手写签名,附件6);

(8)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需按照要求工作经验年限提供劳动合同+社保清单)。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将填写好的报名材料(电子版和扫描件)在报名规定时间内一并打包发送至邮箱tjjbgs@szgm.gov.cn,报名材料请按顺序打包压缩,压缩包文件名为“岗位名称+考生姓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投递的简历和资料均不受理。

报名联系电话:0755-88212557,联系人:徐女士、马女士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工作安排,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审核通过的,于报名截止后的5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考生参加考试,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予通知。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请对照自身条件自行判断与招录岗位要求是否相符。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录岗位进行报名,所报岗位选定确认后不得更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岗位选报、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3.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必须真实准确,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因提供错误信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致无法及时联系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后果。

四、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实行百分制计分方法,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75分。笔试与面试的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结合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顺次,按招录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情况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上进行公布。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须自发布体检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中国科学院大学深圳医院东院区参加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报告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将体检报告、报名材料书面件和相关证件原件一并交我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我单位将对考生的学历、年龄、职业资格、职称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职业背景和专业能力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不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通过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的考生列为拟录用对象,相关名单将在资格复审及考察结束后,由我局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以及区人力资源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的,确定为聘用人选。

八、递补

因考生体检、资格复审不合格、在公示期内因投诉被取消聘用资格、自愿放弃等情形空出的招聘名额,我单位可从入围面试考生中按总成绩高低排名顺次递补。

九、办理入职

聘用人选由我单位安排劳务派遣机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并按区有关规定实施管理。

十、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区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的考试命题组、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考的组织方无关。

(四)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存在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并列入诚信记录,不再接受其参加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相关招考报名。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五)本公告由光明区统计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光明区统计局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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