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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恩施市面向本市中小学(幼儿园)现编外聘用在岗教师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6 12:04     浏览量:894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省教育厅 省委编办 省财政厅 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鄂教师﹝2021﹞1号)、《恩施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恩施州人社发〔2021〕7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鄂教人函〔2023〕2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恩施市面向本市中小学(幼儿园)现编外聘用在岗教师专项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农村初中教师岗位:9人(其中:数学3人,英语、音乐各2人,化学、生物各1人)。

农村小学教师岗位:9人(其中:信息技术、音乐各2人,语文、数学、英语、体育、美术各1人)。

城区幼儿园教师岗位:12人。

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要求详见《2023年恩施市面向本市中小学(幼儿园)现编外聘用在岗教师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

1.中小学教师岗位:在恩施市公办学校聘用达1学年(含2023年春季学期)的编外在岗教师。

2.幼儿园教师岗位:在恩施市管理的幼儿园累计聘用3学年(含2023年春季学期)及以上的编外在岗教师。编外教师为驻恩部队现役军人随军配偶的,在恩施市管理的幼儿园累计聘用年限放宽至1学年(含2023年春季学期)及以上。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1.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

2.应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人员,需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3.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人员,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大专学历限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4.年龄要求。要求在40岁以下(即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恩施市公办中小学、公办幼儿园累计聘用10学年(含)以上且取得本科学历的编外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5岁(即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在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enshi.gov.cn)和中国硒都网(https://www.hbenshi.com.cn/)面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21日17:00。

2.报名方式:微信扫二维码报名。

3.每名考生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取消岗位计划。招聘岗位取消的,考生可在报名结束后一天内改报其他岗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系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

4.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合同、在岗及时间证明材料(1.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提供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明细和聘用合同;2.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提供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明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打印,二维码验证有效期需保持到2023年11月末。境外学历报考人员,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认证书)。

5.对考生的特别提醒:

(1)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之后,需加入“恩施市2023教师招聘群(群号1:554881212,群号2:493454615)”,群里将在第一时间发布与公开招聘相关的所有消息。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及时、准确、真实,如因填报信息错误或不完整,或超过规定时间提交资料,产生不良后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担。

(2)报名截止后2个工作日内集中反馈网上初审结果。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为:考生报名所需资料。

2.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岗位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按程序报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保留(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入围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前均需进行资格复审。

3.考生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报名、测试、体检、考察、聘用以及其他需要验明身份等环节中,都将会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在任何环节和阶段一经发现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均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请考生认真对照公告确认是否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理性报考,诚信报考。

五、笔试和面试

1.按照“干什么、考什么”原则测试相关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内容,不指定考试范围和复习资料。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考生测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测试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3位。

2.笔试时间:2023年7月1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公告及相关事宜待笔试成绩公布后和资格复审公告一并在中国硒都网上发布。

4.笔试、面试均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待阅卷后随笔试成绩一并在中国硒都网公告)。

六、确定体检人选

根据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总成绩相同而导致体检名额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大于1:1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笔试成绩相同时,将结合专业特点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环节。实际参加测试人数不足1:3的,测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七、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工作由恩施市人社局会同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具体要求见人社部发〔2012〕65号、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考生及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书面向恩施市人社局提出复检申请,由恩施市人社局组织其在另一家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复检一次,复检自考生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依规可延迟体检的,遵医嘱实施体检,体检结果合格的,按程序依规实施下一招聘环节的工作。体检费用由受检考生承担。

(二)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出现的空缺岗位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笔试、面试均需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考察工作在市人社局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

(四)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在校表现、拟任岗位资格、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出现的空缺岗位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笔试、面试均需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规依次递补,递补时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八、确定拟聘人员

考察合格人员依据岗位计划表,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工作岗位。体检延迟或考察延期的人员待考察合格后,在报考岗位剩余岗位中选岗。坚持公平、竞争、择优原则,由用人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党组(委)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拟聘人员。

九、公示和备案

恩施市人社局在对备案材料审查的基础上,对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在中国硒都网(https://www.hbenshi.com.cn/)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测试总成绩(笔试、面试均需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规依次递补。

十、聘用管理

以恩施市人社局下发的具备聘用资格人员文件为依据,办理人员编制、聘用合同签订、岗位认定、工资待遇等人事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5年最低服务期的聘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解除聘用合同,并依规进行备案,终止人事关系。

十一、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十二、政策咨询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现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718-8413177

监督举报电话:0718-8417978

附件:

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恩施市教育局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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