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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6 12:26     浏览量:1254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规定,结合我院发展建设目标及人才培养实际需求,经医院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详见网址http://www.zydsy.org.cn/中的“医院概况”部分。

二、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1《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四、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不得应聘;

2. 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3. 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实践技能、业务能力和执业资格等条件;

4. 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 年龄条件,本科以上学历岗位要求在35(含)周岁以下(1987年6月18日以后出生),招聘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和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2年6月18日以后出生);

6. 应聘人员须具备报名岗位所需求的学历和学位。2023届毕业生需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录用资格;

7. 应聘人员须服从医院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五、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计划

(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

1. 报名时间:

2023年6月19日9:00-2023年7月3日16:00。

2. 报名方式:

通过将以下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zydsy8611@163.com)进行报名。应聘人员登陆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官网(http://www.zydsy.org.cn/),下载并填写《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和《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报名汇总表》(附件3.以下简称《汇总表》)。报名表和汇总表各项信息务必填写完整、准确,照片须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

以“附件”形式提交下列材料的扫描件,图片格式为jpg+或gif,单张图片大小不超过500k:

(1)本人二代身份证、各时期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聘书;

(2)能反映本人业绩水平的证明材料;

(3)2023届毕业生须提供其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能体现其学历、专业及专业方向的在校证明和成绩单;

(4)应聘人员将《报名表》、《汇总表》和“附件”发至报名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岗位名称-本人姓名-所学专业。每个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考生须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请应聘人员填写有效联系方式,确保联系畅通。

(三)查询审查结果

应聘人员可随时关注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若按医院要求有需要补充材料的,未在报名时间内上传至报名邮箱中,考生承担相应责任。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仲裁,仲裁由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负责。

(四)现场确认

1. 时间及地点:

根据医院工作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医院官网。

2. 应聘人员需准备材料:

(1)《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报名表》一份(见附件2,须本人手写签字);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各时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一张;

(5)岗位有执业资格要求的,需提供相关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所在学校提供证明原件一份;

(6)能反映本人业绩水平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2023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所在院校出具的如期毕业证明原件一份;

(8)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一份;

(9)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 现场确认核查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相关证明原件及其他材料存档备查,不予退还;

4. 未参加网上报名的和材料不全的,不予现场确认。未按时参加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通过现场确认的,方可参加考试。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5. 应聘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特殊岗位、高层次人才或急需、短缺专业的招聘,经学校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岗位计划调整在医院官网“人才招聘”栏进行公示。

(五)考试

对设定招聘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具体要求如下:

1. 笔试主要考查岗位相关知识、能力,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与招聘人数之比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该轮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50%;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官方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 面试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实践技能操作等方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 考试总成绩计算,应聘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的人员,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4. 计算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报考同一岗位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则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及考核环节。

(六)体检与考核

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具体人选请登陆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网站查询;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际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凡考核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及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应聘的,取消应聘资格;医院根据空缺名额,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按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经医院研究同意后,在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享受待遇

被录用的应聘人员待遇按照我院有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老师

联系电话:0451-51108050

纪委办公室电话:0451-51108019

通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湘江路2号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人事部

邮政编码:150036

八、特别提示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网站(官网)为此次招聘工作唯一的信息发布网站,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官网通知,医院不再另行通知。对于未能按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参加考试和体检而未被聘用的,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全部责任。社会上凡称与本次招聘工作相关的信息均与我院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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