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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临床医技和科研岗位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6 12:53     浏览量:1503

为顺应医院发展需求,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床医技和科研岗位人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我院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临床医技和科研岗位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海南省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临床医技和科研岗位人员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具体招聘的岗位、专业和人数,详见附件《岗位需求表》。

四、招聘方式和流程

1、考试招聘

招聘流程:

报名→资格审核→考生确认参加考试→打印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

2、考核招聘

招聘流程:

报名→资格审核→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录用。

五、考试内容

1、考试招聘:

(1)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以实际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为主要测试科目。笔试实行百分制,并由招聘领导小组依实际情况确定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

(2)面试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录岗位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采取回答问题、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语言表达能力。整个过程在考务监督小组成员的监督下进行。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考试计分办法:

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按50%折算计入总分;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按50%折算计入总分。

2、考核招聘

综合考核应聘者的道德品质、责任感、专业知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现实表现、学术成果等,并进行综合评分。考核招聘合格分数线划定为80分。

六、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报名方式:报考考试招聘岗位人员请访问http://gkzp.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535进行线上报名,建议使用电脑IE 10以上版本浏览器访问。

报考考核招聘岗位的人员请将简历和相关证书扫描件发送至phhphr@163.com。

报名时间:2023年6月16日12:00-2023年6月30日12:00

应聘人员应于2023年6月30日12:00前在报名系统中完成报名或补充材料,届时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进行相应操作。报名期间,应聘人员需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查看邮件或报名审核状态,如需补充材料应在截止时间前提交。

资格审核所需提交的材料:

(1)历次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国(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料;应届毕业生如毕业证还未发放的,请提交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

(2)身份证正反面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3)规培结业证书或规培证明;

(4)岗位相关的执业资格证书;

(5)按照应聘岗位要求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如专业方向证明等。

线上资格审核应将以上材料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保证材料的清晰、完整。

七、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报名资料与填报的报名信息需保持一致,若其中一项不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要求,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到时,应届毕业生必须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其他岗位要求具备的证书。

资格审核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在公开招聘任何阶段(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或存在弄虚作假、虚报、瞒报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考试时间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考试要求见准考证。考核招聘岗位考核时间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

十、体检及考察

医院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部门)提出复检要求。应聘人员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医院根据体检结果,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遵纪守法等方面。

十一、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等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并在医院网站人事招聘专栏、院内公告栏上公示,公示7天。公示期满,没有争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十二、联系方式

考务咨询电话:0898-68622477/0898-68642648 /0898-68622429

联系人:林老师、陈老师

地址:海口市秀英区秀华路19号海南省人民医院组织人事部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98-65810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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