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我县教师队伍,根据《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桂教规范〔2019〕19号)和《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转发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3〕17号)等文件精神,2023年崇左市大新县免笔试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46个岗位,共招聘教师18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全县计划招聘教师186名,其中实名编制26名,聘用教师控制数160名,具体详见附件《2023年大新县免笔试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
本次招聘岗位分为实名编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和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两类,考生在报考时应注意区分岗位类型。
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岗位,不办理入编手续,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在有空编的情况下,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其他管理规定按照《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和《关于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9号)等文件执行。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记录。
2.应具备岗位计划中各岗位规定的学历,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学历证书的,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且必须在考核前提供学历证书原件,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前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且必须在考核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3.年龄要求:①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高中学校实名编制岗位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16日至2005年6月16日期间出生),②其他岗位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16日至2005年6月16日期间出生)。
4.所学专业、服务年限、招聘范围及对象等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023年大新县免笔试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的相关要求。
5.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在岗服务的特岗教师)报考的,需经本单位的主管部门同意。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大新县在编教师;
5.大新县现任聘用教师控制数不符合报名入编条件的人员,如所学专业与所取得教师资格证一致的可以报考相应学段的岗位,其余均不予报考;
6.2023年大新县公开招聘中职普通中学急需紧缺学科教师入围考核体检人员;
7.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脱产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的人员,可在报名期间登录http://zk.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2376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6月25日8:00至7月1日18:00。
3.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或发现不符合资格要求的,一经查实,立即予以取消面试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②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报名与面试使用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
③大新县外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④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⑤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并随时关注报名系统,及时了解最新情况。招聘相关的通知将通过报名系统推送,不再另行通知。如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方式。由大新县教育局依据岗位招聘条件在网上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2.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6月27日8:00至7月3日18:00。
3.审查结果查询。考生可上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前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时限内,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网上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聘用资格。
(三)开考比例。
招考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符合报考条件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是否开考。
(四)改报岗位。
报考人员如已通过资格审查,但所报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经面试资格审查工作人员通知,可以进行网上改报岗位。
改报岗位时间:2023年7月5日8:00—16:00。
改报岗位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7月5日8:00—18:00。
(五)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6月27日8:00至7月5日18:00期间登录考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是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重要凭证,请报考人员务必自行妥善保管。
(六)资格复审。
凡通过网上报名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完成资格复审。由报考人员到场提供《报名登记表》、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无误后方能参加面试。因报考者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不符合岗位要求,造成面试资格复审不通过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
通过资格复审的岗位报名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直接确定为面试人选,报名人数超过30人的岗位,将增加面谈或知识测试环节,具体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面谈或知识测试工作由大新县教育局统一组织,按照面谈或知识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面谈或知识测试入围最低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环节。面谈时长5分钟,知识测试时长30分钟,面谈或知识测试满分100分,面谈或知识测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一)面试时间:(待定)。
(二)面试地点:(待定)。
(三)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为总成绩。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重新排列名次,加试在面试当天完成。
五、考察
(一)确定考察人选。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
考察工作着重考察报考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自愿放弃的,从同岗位同考场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体检
按招聘岗位数1:1从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体检人选,并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岗位同考场的考生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待定)。
七、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崇左市人才网、大新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由县教育主管部门解除聘用合同,并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
八、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招聘单位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肃公开招聘纪律。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九、其他说明
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具体招聘事宜由大新县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71—3626978,3621269。
附件:2023年大新县免笔试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
大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新县教育局
2023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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