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缓解我县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紧缺问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22〕13号)和《关于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玉市人社发〔2012〕11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通过笔试+面试、直接面试和直接考核三种方式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273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类别等级
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273名(其中事业编制7名、聘用人员控制数266名),详见《容县2023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方式
(一)县直公立医院招聘专技十二级及以上、专技十三级及以上和各镇卫生院招聘无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招聘方式进行。
(二)各医院招聘专技十级及以上岗位,各镇卫生院招聘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资格、卫生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岗位或医学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采取直接面试的招聘方式进行。
(三)各医院招聘专技七级、各镇卫生院招聘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岗位,报考人员免笔试和面试,直接考核,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招聘对象应具备和符合下列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卫生健康事业。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
(三)专业及职业资格要求。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和职业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资格证书写明只适用于乡镇的不能作为报考县直医疗卫生单位的资格条件。通过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以凭网上打印的成绩单报考相应岗位。通过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非因个人原因尚未取得资格证书的考生,可以凭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文件和网上打印的成绩单报考相应岗位。
(四)工作经验要求。各岗位工作经验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
(五)招聘范围。各岗位招聘范围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招聘范围以户籍所在地或参加高考时的生源地为准。
(六)身体条件。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能适应招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七)年龄条件。
1.县级公立医院招聘专技十级及以上人员的岗位和乡镇卫生院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26日至2005年6月26日期间出生),报考县级公立医院岗位并取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7年6月26日以后出生)。
2.乡镇卫生院招聘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以上或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72年6月26日以后出生)。
3.县级公立医院招聘专技十二级及以上、专技十三级及以上人员的岗位,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26日至2005年6月26日期间出生)。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以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提及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本县卫生事业单位在编(含控制数)在职工作人员;
10.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九)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服务年限、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职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6月2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分岗位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登陆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容县2023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并使用电脑填写打印。在确认填写真实准确的报名信息后,提交报名表。每位考生只能报一个岗位。
本次招聘不接受电话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或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及考试费用。
2.报名者需提交的材料:(1)容县2023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2)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3)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4)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5)在编(含控制数)在职人员需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非在编人员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6)报考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岗位,需提交由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并加盖公章。(2)-(4)项证件材料验证后退回原件只收复印件。
3.报名时间:2023年6月26日至6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县卫健局三楼311室。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1.资格审查以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复审的方式进行。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应对报名者说明原因。
2.现场资格审查及时间:现场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至6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三)确定人选和开考比例
1.确定人选。报名资格审查合格,按各岗位考试方式确定为笔试、直接面试或直接考核人选。
2.开考比例。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2方可开考。需放宽开考比例的岗位具体按如下办法确定:
(1)县级公立医院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纳入我县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的,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达到1:1,可以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应减少招聘计划到规定比例开考。经减少招聘计划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不予开考。
(2)乡镇卫生院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1,可以开考。
3.出现调减招聘岗位计划和不开考(含无人报考)须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情况时,由县人社局公布调减的招聘岗位人数和取消开考的岗位。
(四)发布笔试公告和发放笔试通知书
1.由招聘组织部门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健康容县”微信公众平台上发布笔试公告。笔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未到场参加笔试的,按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
2.考生按照笔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到容县卫健局领取笔试通知书。考生按笔试通知书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通知书参加笔试,二者缺一不可。
3.发布笔试公告和发放笔试通知书时间以公告为准。
(五)笔试
1.考试科目。考试科目按专业分为中医学、西医临床医学、护理、药学、医技类5个专业类别,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相关类别基础知识,总分100分。各考试科目专业类别对应招聘岗位如下:
(1)中医学:中医、中西医结合、针灸推拿等专业岗位。
(2)西医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内科、外科、儿科、妇产科、五官科、口腔医学、康复治疗、精神科、麻醉学、病理学、公共卫生等专业岗位。
(3)护理:护士、护理专业岗位。
(4)药学:药学、药剂专业岗位。
(5)医技类:医学影像、放射、心电图、医学检验专业岗位。
2.笔试方式:采取闭卷方式集中进行。
3.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拟于2023年7月底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公告为准。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县卫生健康局一楼公布。
5.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县人社局根据参加考试人员笔试成绩的总体水平划定并公布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考生只有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才有资格进入岗位面试范围人选。
6.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公布:2023年8月上旬前。
(六)面试
1.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
2.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1)通过笔试人员: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人数,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招聘岗位没有通过合格分数线人员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2)直接进入面试人员:报名直接面试岗位并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
3.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健康容县”微信公众平台上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4.领取面试通知书
考生按照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到县卫健局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面试通知书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二者缺一不可。
面试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8月中旬前。
5.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拟安排在2023年8月底前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6.面试工作要求
考生实行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扣减面试成绩3—10分。
全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地点、县卫健局公布面试成绩。
7.面试合格分数线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以及不足比例开考等原因造成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小于等于1:1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5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考核、体检程序。
8.总成绩计算方法和同分处理办法
(1)总成绩计算方法
①笔试+面试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②直接面试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
(2)同分处理办法
总成绩相同,则按如下顺序优先确定人选:①学历高者;②取得职称资格级别高者;③取得职称资格年限长者;④取得执业资格年限长者;⑤对口专业技术工作从业时间长者;⑥获取医疗卫生领域奖励(荣誉)层级高者优先,获奖励(荣誉)层级相同则以次数多者优先。如上述条件均无法确定则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商议决定。直接考核岗位择优参照此办法执行。
(七)体检
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1)笔试+面试岗位。根据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以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直接面试岗位。根据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3)直接考核岗位参照同分处理办法,根据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可以按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办法依次递补人员体检。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应在体检前向县人社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近期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孕检证明材料,经确诊怀孕后,延缓所有体检项目。
(八)考察
根据应聘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时必须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情况、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形成书面材料。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政历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对考察不合格的人员不予以公示、聘用,同时按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办法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考察。
体检考察公告发布平台: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健康容县”微信公众平台。
(九)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为期7日的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审批,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和待遇
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程序,经人社部门批准同意聘用后,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岗位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使用事业编制招聘的人员,用人单位凭人社部门的聘用通知文件到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使用控制数招聘的人员,用人单位凭人社部门的聘用通知到编制部门办理备案手续。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享受本县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招聘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775-5330989(容县卫健局监察室)。
六、咨询电话
容县人社局事业股:0775-5117909
容县卫健局办公室:0775-5322096
容县2023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单位
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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