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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县公安局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7 0:20     浏览量:817

为加强兴业县公安队伍建设,兴业县公安局2023年第一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辅警81名。职位信息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玉林市(户籍地或居住地在玉林市均可)。

三、报名条件

(一)应聘辅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6 月13日至2005年6月12日出生),报考边远且存在招录困难的单位或者特殊岗位需要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6、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文职辅警和除派出所、监管场所、应急处突专业队伍、在乡镇办公的交警中队等基层一线单位以外的勤务辅警学历不得低于大专;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公安人民警察的配偶或子女、退伍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酒驾等受到处罚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7、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8、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9、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一律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4日-6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兴业县公安局信访室(公安局大门口)

(三)报名资料

1、自行在“兴业公安”微信公众号下载《兴业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并如实填写。如发现弄虚作假,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已经聘用的一律予以解聘。

2、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证明、户口簿(地址页、户主页及本人页,非玉林户口需提供居住证)、驾驶证、技术资格证、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近期小2寸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到报名点现场报名。

3、自行到征信中心出具个人征信报告。

五、考试

我局将通过 “兴业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考生理论考试、体能考试及面试相关信息。报名成功的考生需按照考试相关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一)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采用纸质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不设最低合格线。内容包含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能考试体能考试项目为: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不设最低合格线,满分100分,两个项目各占50%。体能考试项目评分标准依据参照《玉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项目、标准和规则(试行)》执行(见附件3),公布于 “兴业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时统一公开,供参考人员进行练习。体能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形式开展。根据报考人员的体能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成绩并列情况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考生达不到合格线则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即体检和政审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计算和运用

1、考生考试总成绩=体能成绩×25%+笔试成绩×25%+面试成绩×50%,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

2、本次招聘设置候录库,候录库人员范围为完成笔试、体能测试、面试的人员。候录库一年内有效。如招聘岗位出现人员空缺,考生同意由招聘单位调整岗位的,可作为候录库人选,招聘单位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组织考生体检和政治考察,确认合格后直接补录。

七、体检和考察政审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政审人选。

(一)体检体检依据人民警察入职标准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二)考察政审政治考察与体检同步进行,由兴业县公安局对考生布置开展政治考察工作。体检、政治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缺额根据考生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考生经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及考察政审合格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通过“兴业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县公安局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聘用手续,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适合岗位工作者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对逾期不报到或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薪酬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为3900元/月(含单位和个人负担的“五险一金”部分费用、年终奖励金)。

(二)享受年休假、年度体检等相关福利待遇。

十、本公告由兴业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5-3768057(兴业县公安局政工室)

监督电话:0775-3766619(县纪委驻公安局纪监组)

兴业县公安局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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