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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板芙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7 1:05     浏览量:1005

中山市板芙镇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中山市板芙镇人民政府下属公办中小学校是隶属于中山市板芙镇人民政府管理的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中山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共21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招聘公告规定的可报考。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6.本市本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已进入我市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体检、考核或签订就业协议环节的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五、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2023年7月3日至7月5日。

(二)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邮箱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报名资料发至指定邮箱bfzdjb@126.com。

(三)报名资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需打印并由本人签名;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照片必须清晰,不变形,背景为纯色,请勿上传照片截图;

4.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扫描件(从第一学历开始扫描),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习成绩单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整本全页);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专业名称、所修课程及毕业时间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5.岗位所要求的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如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系统通过证明、获奖证书、专业方向证明、社会实践成果、已发表的学术论文、主持或参与的各类课题项目证明材料等材料);

6.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即劳动合同(合同内明确工作岗位)、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若劳动合同内未明确工作岗位的需同时提供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有效工作证明。

(四)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者视为无效报名。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可报考;

3.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专业代码参见《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相近专业报考;

4.报考人员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基本条件及所应聘岗位的规定条件。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五)资格审核

1.网络资格初审

邮箱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初审不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原则上在2023年7月8日内完成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通过邮箱查询审查情况并补齐材料,并保持电话畅通。

2.现场资格复审及领取准考证

通过报名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7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招聘单位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现场领取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现场资格复审地址:中山市板芙镇板芙北路25号板芙镇人民政府大院内党群服务中心。非专任教师岗位咨询电话:0760-86501285,联系人:林小姐;专任教师岗位咨询联系电话:0760-86501330,联系人:蒋老师。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违反法纪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六、考试

本次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

非专任教师岗位(岗位代码:20230101)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专任教师岗位(岗位代码:20230102-20230111)采取试教、答辩或专业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

1.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

3.若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分数高低确定排名。

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板芙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总成绩及入围体检名单。

七、体检

根据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及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分数高低确定排名。

非专任教师岗位(岗位代码:20230101)人员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要求执行。

专任教师岗位(岗位代码:20230102-20230111)人员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等文件要求执行。

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八、考核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程序。考核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九、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核后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板芙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其他

(一)有下列情形的拟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不服从组织调配的;

3.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未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

5.报考人员因个人原因在2023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接收入职手续的;

6.报考专任教师岗位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与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认定系统通过证明的;

7.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考核的,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8.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9.放弃聘用资格的;

10.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板芙镇人民政府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的;

1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关于招聘岗位年龄及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社会人员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三)2021届、2022届毕业未就业且户口、档案在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四)关于教师资格证的说明。报考专任教师岗位的须具有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或以上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含十点其他事项(三)中所述情况的2021届、2022届毕业生),可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报名应聘,如报名时无法提供,须提交《个人承诺书》(见附件4),承诺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资格种类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所有拟聘人员须取得与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认定系统通过证明才能办理聘用手续

(五)关于递补的说明。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公示结果影响、或其他原因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可递补。递补时按规定岗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核、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落实相关回避规定要求。

(七)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八)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本公告由板芙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非专任教师咨询电话:0760-86501285

联系人:林小姐

专任教师岗咨询联系电话:0760-86501330

联系人:蒋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投诉电话:0760-86508728

附件:

1.中山市板芙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4.个人承诺书

中山市板芙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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