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选拔适岗人才,满足实际工作需要,经中共射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射阳县2023年上半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射阳县户籍或者常住射阳人口;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专业技术岗位原则上具有一定的文字归纳分析能力,能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操作软件。
6.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20日至2005年6月25日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附件1中注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7.附件1中“专业”的设置目录参考《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5日。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6月20日-21日,6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江苏射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一楼大厅 (射阳县幸福大道3号)。
(二)报名材料及资格审查
1.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2)下载填写《射阳县2023年上半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3)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及岗位所需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考及聘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设1:2开考比例,如未达到开考比例,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数直至核销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2.本次公开招聘参照相关规定收取报考人员考试费每人100元(报名日期截止后,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3.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且尚未离职的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4.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
四、考试方式、科目、时间和总成绩计算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其中射阳县千秋镇敬老院工作人员岗位直接面试;射阳县人民医院护理岗位采取笔试+结构化面试+实践技能操作相结合办法进行。
(一)笔试
1.总分:100分。其中县医院护理与药学岗位设50分合格线。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其中县医院护理与药学岗位分别考相对应学科专业知识。
4.准考证领取时间:2023年6月30日上午9:00-11:00。
5.准考证领取地点:江苏射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一楼。
报名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其中县医院护理与药学岗位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人数不足按实际人数入围。
2.面试分数: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
3.面试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情况,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4.面试时间: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考生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实践技能操作
县医院护理岗位进行实践技能操作。
1.实践技能人选确定:同县医院面试人选确定方式。
2.技能操作总分: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不合格者淘汰。
3.考核内容: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
4.考核时间: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实践技能操作考核的考生作为自动放弃处理。
参加考试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及时通知本人,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比例计入总成绩,其中射阳县人民医院护理岗位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实践技能操作考核成绩3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无笔试岗位的面试成绩为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总成绩相同时,取笔试成绩得分高者参加体检;笔试成绩相同时,按岗位表优先条件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岗位表无优先条件的,取学历高者参加体检,仍相同时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各用工单位组织考察,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执行。
因个人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确定体检人员办法确定递补人选)。
(三)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射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不再递补。
(四)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在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由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各用工单位工作。护理与药学岗位人员由射阳县人民医院与拟聘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逾期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新聘用人员在上岗前自行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
六、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护理与药学岗位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劳动关系。
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结束后,工资按照《射阳县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用工管理办法》(射编委〔2023〕11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享受“五险一金”待遇。
七、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射阳县人才服务中心:0515-82162356,82352565。
八、招聘工作监督
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三十六条规定实行回避。县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组对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2312222
附件:1.射阳县2023年上半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岗位表
2.射阳县2023年上半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