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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县2023年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农村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7 16:27     浏览量:927

为了适应我县农村学校补充教师的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厅发〔2018〕14号)精神,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并采用直接面试(免笔试)的方式招聘农村教师28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农村初中教师90名。

(二)农村幼儿园教师197名。

详见《容县2023年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农村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方式

采用直接面试(免笔试)的方式招聘。

三、招聘条件、要求

招聘对象应具备和符合下列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二)遵守宪法、法律,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德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的纪律。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能适应招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五)招聘范围:面向全国招聘。

(六)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2年6月27日至2005年6月27日期间出生)。

(七)学历条件:农村初中教师岗位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农村幼儿园教师岗位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八)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计划表要求专业一致。

(九)教师资格证的要求:

农村初中教师岗位要求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农村幼儿园岗位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以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提及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本县教育事业单位在册正式工作人员、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聘用的教师和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10.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服务年限、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职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6月27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

四、招聘方式、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7--29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容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容县容州镇国中路516号)。

3.报名者需提交的材料:(1)容县2023年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农村教师报名表(详见附件2);(2)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3)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4)教师资格证(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以上(2)-(4)证件材料验证后退回原件只收复印件。

4.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现场分岗位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自行下载《容县2023年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农村教师报名表》,并使用电脑填写打印。在确认填写真实准确的报名信息后,提交报名表。每位考生只能报一个岗位。

本次招聘不接受电话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或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及考试费用。

5.资格审核:

(1)现场资格审核。工作人员在报名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2)资格复审。对现场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可改报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复审合格者均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面试采用说课方式进行。说课范围在面试公告里公布,内容由考生现场抽取。

3.发布面试公告

(1)面试人选确定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发布面试公告时间:2023年7月上旬前。

(2)根据考生报名人数实际情况,若有招聘岗位报考符合条件人数较多,可拆分岗位。各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少于50名(含50名)的,按照指定候考室安排。若有招聘岗位报考符合条件人数多于50名的,可拆分岗位,具体拆分办法如下:

例如农村初中数学教师岗位计划招聘9人,有61人报名,则将其拆分为两个岗位:农村初中数学教师岗位-1计划招聘5人、农村初中数学教师岗位-2计划招聘4人,具体安排学校以面试公告发布为准。该岗位进入面试的考生则分成两个考场面试,农村初中数学教师岗位-1考场安排31人、农村初中数学教师岗位-2考场安排30人,由考生在面试当天现场抽签确定考场,然后凭抽签条到相应的候考室报到。

4.面试要求

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否则不能进入体检程序。

5.同分处理办法

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

如遇面试成绩相同,则按如下顺序优先确定人选:1.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2.中共党员;3.学历高者。如上述条件均无法确定则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商议决定。

(三)体检

1.确定体检人选。根据招聘单位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可按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人选。

2.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应在体检前向县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县级二甲医院及以上医疗机构孕检相关证明,经确认怀孕后,延缓所有项目体检。

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可按该岗位考生面试合格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完成时间:2023年8月 中旬前。

(四)选岗

各岗位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设岗学校,设岗学校一经选定,不得更改。对自动放弃选择设岗学校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可按该岗位考生面试合格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

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查阅考生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以及经有关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对考察不合格的人员不予以公示、聘用,同时按该岗位考生合格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递补人员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公告发布平台: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rxzf.gov.cn/)。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为期7日的公示。

(七)聘用

通过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程序,经人社部门批准同意聘用后,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3年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3年)。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人员管理和薪酬待遇

玉林市委编办、财政局、人社局《关于印发<玉林市非实名制编制人员、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玉编办〔2018〕1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9号)规定: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不纳入编制管理,另外实行专项管理,不办理入编手续。名单报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聘用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享受本县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六、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招聘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其他事宜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本公告由容县2023年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农村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5-5325978、0775-5329517

监督电话:0775-5322279

附件:

容县2023年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

招聘农村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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