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石景山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详见附件职位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及档案关系在北京,非京生源符合进京条件;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单位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其他要求
1. 面向应届毕业生的招聘岗位,限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不含委培和定向),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报考;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不含委培和定向),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2021年、2022年毕业生;
2022年9月1日至报名时取得国(境)外学位,完成国内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且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应于资格复审时向招聘单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
2. 《》(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所要求的学历应为报考者所获得的最高学历;
3.报名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5月31日(“25岁及以下”指1997年5月31日以后出生,“30岁及以下”指1992年5月31日以后出生,“35岁及以下”指1987年5月31日以后出生,“40岁及以下”指1982年5月31日以后出生);非京生源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的年龄要求,具体年龄条件以招聘单位公布的岗位要求为准;
4.符合岗位的任职条件要求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执、从)业资格等条件及回避的有关规定;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二、报名程序
(一)岗位查询
各招聘单位的招聘人数、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岗位需求表》,报考者可以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http://rsj.beijing.gov.cn)以及石景山区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www.bjsjs.gov.cn)查阅。
对《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专业要求、职业资格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者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电话可以通过《岗位需求表》查询。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卫生人才网(bjwsrc.cn)区卫健委公开招聘栏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需详细填写个人资料,并上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报考者务必关注网上报名结果,网上报名成功后要及时打印报名表,报考者须在报名表左下方的“本人签名”处手签本人姓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6月28日 16:00
2.电子邮箱:详见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
3.报名人员需同时发送以下材料至邮箱:
(1)(附件2);
(2)本人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片电子版;
(3)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变更页)扫描件(集体户口人员需携带户口首页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4)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5)2023年应届毕业生要求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就业部门盖章)和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盖章)扫描件;
(6)报考职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的扫描件;
(7)扫描件(附件3)。
三、笔试内容和时间
(一)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包括综合素养、基本能力和综合能力等。
(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查询: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石景山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jsjs.gov.cn)公布,请考生届时查询。每个招考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1:5比例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拟进入面试人选范围的考生,按照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有关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包括审查考生户籍、身份、学历,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等材料,社会在职人员须同时提供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该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
经审查,报考条件存疑的考生应在2日内补全材料,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专业知识等方面。笔试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40%、6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在石景山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jsjs.gov.cn)公示。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如同一职位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等方法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匹配度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因弃权或考察不通过造成的空缺,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合格、考察通过的考生即可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石景山区政府门户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公示内容包括报考单位、拟聘用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审批
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后续聘用资格。
八、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一)从现场报名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现场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考生报名和资格复审时上交的复印件材料不予退还。
(四)社会人员在报考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如果不能配合拟聘用单位按时完成考察的,视为放弃,不予聘用。
(五)如遇考试调整等事宜,将在石景山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发布。
咨询电话:各招聘单位(详见附件1)
监督电话:88605063
石景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1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