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大剧院是经中央编委批准成立,北京市人民政府直属的正局级事业单位。国家大剧院做到了三个面向——面向观众,面向市场,面向世界,形成了巨大的艺术感染力,超强的艺术资源整合力,高能的文化产业导向与辐射力,成为中国当代文化艺术的重要代表、国际剧院阵线的重要一员和世界演出艺术版图上一个重要圆点,成为推动我国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引擎和促进我国表演艺术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国家大剧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及一般管理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请详见附件1。
二、报名资格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二)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须符合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引进条件,社会人员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身体健康,品行良好。
(三)一般应具有国家计划内招生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要求为统招生源(不含定向、委培),已取得或能够取得相应学位。应届非北京生源和留学回国人员均需符合北京市就业落户政策要求。
(四)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任职资格和其他条件。
(五)符合回避制度要求。
三、报名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所报岗位的具体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17:00,如有调整变化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需下载并填写《》(详见附件2),并在指定位置粘贴个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发送至国家大剧院招聘邮箱(djyzhaopin@chncpa.org)。每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把姓名、岗位名称、最初获得招聘信息的渠道写在邮件的主题及附件的标题中(例:张三+岗位名称+国家大剧院官网)。
依据招聘岗位要求、报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本人所提交的应聘材料真实性负责,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人力资源部将根据报名及资格审查情况,安排下述程序。
(二)笔试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主要考察应聘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照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人选未达到比例,按实际合格人员确定)。笔试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任职能力、胜任素质。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政审和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择优甄选候选人,并确定为拟组织考察人选,根据岗位需要进行实践考察。拟组织考察人选同时进行政审,并安排到指定医院体检。
(五)聘用(入职)
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拟聘人员中符合更高管理或专业技术级别条件的,聘任级别视岗位需求和考察情况而定。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将采取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应聘者应保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正确并保持畅通。未入围者均不另行通知。
(二)取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为准。
(三)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联系方式
邮箱:djyzhaopin@chncpa.org
办公电话:010-66550945
国家大剧院人力资源部
2023年6月2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