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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区庞各庄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21 1:36     浏览量:826

为做好我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16名,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3.户口不限(庞各庄镇户籍优先);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40周岁(1983年6月以后出生)及以下;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财务、统计、会计、经济、计算机类专业及具有统计工作或普查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此次招考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5日-2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大兴区庞各庄镇综合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01室。

3.报名时所需材料:

(1)填写完并打印好的《庞各庄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一份;

(2)户口簿原件、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具备相应学位的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打印)

(6)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照片背面需写清姓名。

(7)提供近期无犯罪记录证明。

三、考试安排

考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相关要求另行通知。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公示体检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和工资待遇

1.聘用:试用期满合格人员与指定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一个月),并缴纳五险,合同期限以实际普查工作结束为准。

2.工资待遇:试用期内执行试用期工资,签订合同后,税前工资约5100元。

3.拟聘用人员工作岗位须服从组织分配。

六、特别提示

1.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体检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聘用结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3.报考人员上交的复印件材料不予退还。

报名电话:010-89288616 王京 张傲

此文包含下列附件,点击即可下载

1、庞各庄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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