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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中小学校河南大学专场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21 5:53     浏览量:854

为进一步拓宽教师招聘渠道,创新引才聚才机制,结合我区中小学校用人需要,决定在河南大学进行专场校园招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严格教师准入、提高入职标准、重视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学校和名额

本次招聘涉及学校17所,招聘岗位200个。具体招聘学科、人数等详见《2023年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中小学校河南大学专场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依托河南大学进行现场招聘,招聘对象为河南大学及其它师范类高等院校2021年、2022年、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四、报名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具有相应资格证件:

1. 报考初中学科的要求具有初中或高中教师资格证且专业与所学专业和报考岗位一致;

2. 报考小学学科的要求具有小学、初中或高中教师资格证且专业与所学专业和报考岗位一致;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及机关事业单位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工作人员;

5.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本次校园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环节进行招聘。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官网(http://www.kfxq.gov.cn)、河南大学就业创业信息网及相关院校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官网为本次校园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后续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凡各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政策咨询电话:0371-22941920;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二)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6--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报名地点:河南大学金明校区锥形报告厅

所有报考人员凭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毕业证或学生证从河南大学金明校区西门进入参加报名。

3.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2)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3)《2023年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中小学校河南大学专场招聘教师报名表》1份(可从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官网下载打印);

(4)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下载的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明,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4.资格审查: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照网站通知,在指定时间和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参加考试的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根据招聘岗位需要,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此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

(三)考试

1.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含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理论、新课程改革、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等。笔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逾期不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类别和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并公布参加面试的对象,遇到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进入面试环节,所有分数核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官网公布,报考人员按通知时间领取《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2.面试(满分100分)

(1)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采用模拟课堂的形式按岗位类别分学科进行。考查学科知识、教学设计、教学组织、教学基本功、仪表仪态等方面的水平和素养。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学科面试时要同时展示学科教学技能,具体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逾期不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3)报考同一岗位,面试设置两个考场以上的,采取二次平均法对有关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加权平均。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拟招聘岗位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进入下一环节,所有分数核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体检标准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要求在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官网公布。

2.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根据体检结论,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考察阶段因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经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开封示范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各学校岗位需求,统筹分配到各学校,各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如不服从分配,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时提交证明材料的考生须在聘用前提交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按时取得岗位要求资格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

六、其他事项

1.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参加招聘的工作人员在组织实施公开招聘时,凡涉及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4.本次招聘公告由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5.本次公开招聘由区纪委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371-22557356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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