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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大连市第五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部分医疗等岗位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21 6:45     浏览量:1126

为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医院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大连市第五人民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规范、科学做好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此次共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9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卫生健康事业;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研究方向、技能和其他条件;

5.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6.应聘人员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本公告发布之日(含);

7.医师岗位要求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需与所应聘岗位相符;

8.落实《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辽卫传〔2021〕70号)要求:“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符合“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人员可以应聘相应岗位;

9.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报考所用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认证,且专业名称与应聘岗位专业名称一致。

(二)不得应聘情形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等严重行为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现役军人,定向生、委培生,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6月27日止。

2.报名材料:

①合同制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 2)。未按照要求填写或填写不全,视为报名失败,报名失败人员不会另行通知;(命名方式:1.应聘岗位+姓名+所学专业)

②应聘汇总表(附件 3);(命名方式:2.汇总表—岗位)

③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且在有效期内);(命名方式:3.身份证)

④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命名方式: 4.本科毕业证、4.学士学位证书、4.研究生毕业证、4.硕士学位证书)

⑤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www.chsi.com.cn)提供验证码在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命名方式:5.学历电子备案表、5.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2023届应届毕业生,需提供验证码在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命名方式:5.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⑥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证书(成绩通过尚未发证的需提供成绩单或成绩查询截图)(命名方式:6.执业证书);

⑦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如提供签订的合同和解除合同证明、由导师签名的研究方向证明、规培协议或证明等工作证明材料;(命名方式:7.其他)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将上述所有报名材料中的③至⑦项分别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并按要求的固定格式命名,与①和②压缩成一个压缩包文件(不大于10MB),压缩包文件及邮件标题以“应聘岗位+姓名+所学专业”命名,发送至rsk84211244@163.com,简历投递成功,邮箱将自动回复,请勿重复投递(网上报名者均以该邮箱收到的报名材料为准,在第三方渠道投递报名材料无效)。

五、考核程序:

1.报名结束后,将按照岗位用人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应聘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提交的证书及证明材料进行真伪鉴定,对于缺少材料和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对于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考核等相关信息,将在大连市第五人民医院官网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网址http://www.dlwuyuan.com/ 。

2.考核形式

招聘岗位考核采取面试的考核形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3.考核总成绩

依据面试成绩,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成绩并列者,通过加试的方法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大连市第五人民医院”官网公布。

4. 入围人选应按照医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入职体检,体检合格即确定为拟录用人员。通过体检后在医院官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无异议后应届毕业生在1周内签订劳动合同;有工作经历者1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过期未签订者视为放弃该职位。

六、咨询服务

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需要咨询的,可直接拨打0411-81880127、81880128咨询(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七、其他问题

1.本次招聘所有通知信息只在大连市第五人民医院官网发布,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报名、考核、体检、公示等)请及时关注,应确保符合公告中的招聘工作要求和程序,因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关注官网所致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同时应聘时提供的电话号码准确、通讯工具畅通,在招聘结束后因个人原因提供的电话号码错误、通讯工具不畅所致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2.本次招聘采取诚信承诺制,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等行为的立即取消应聘、考核及录用资格;如已办理入职手续的,视为严重违反医院规章制度,院方有权解除合同。

3.应聘医师岗位的人员须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有关规定,执业类别、执业范围需与所报岗位相符。

4.应聘护士岗位的人员须符合《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有关规定。

5.报考人员学历、学位证书记载的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学历、学位条件要求,且学历、学位之间是相互对应的。

6.入围人员在我单位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招聘或取消招聘。

7.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如期签订《劳动合同》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视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8.应聘人员相关的涉及个人信息方面的材料将在一年后予以销毁。

9.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大连市第五人民医院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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