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绵阳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以下简称活动中心)校外教育教学师资力量,全面提升校外教育综合服务水平,根据工作需要,现常态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专职教师。
一、单位情况
绵阳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是市政府投资建立的市级综合性青少年校外教育机构,是中国青少年宫协会理事单位、四川省青少年宫协会常务理事单位。活动中心坐落于富乐山麓、芙蓉溪畔,依山傍水,风景优美,占地面积四十余亩。建立30多年来,活动中心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致力于打造市级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教育阵地、青少年艺术教育实践基地、全市少先队校外实践活动营地,在青少年兴趣培养、少先队校外实践活动、幼教服务、对外交流等方面服务全市广大青少年。常年开设艺术、体育、科技等各类校外培训课程,举办少先队校外实践教育、冬夏令营、研学旅行等公益活动,承接各类面向全省青少年的营地教育活动。
二、报名基本条件
1.热爱青少年校外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话标准;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教师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有一定的少儿教学实践经验者优先;
4.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要求;能适应周六、周日和其它节假日上班;
5.专职教师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1日后出生);
6.优秀专业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年龄50岁以下)
三、招聘岗位
少儿书法教师:负责少儿书法教学工作,具备较高的传统文化修养和书法水平,熟知少儿教育与教学规律,有书法教学实践经验者优先。
四、招聘流程
1.应聘人员下载《绵阳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并发送至邮箱:1401245299@qq.com进行报名。邮件标题格式统一为“应聘岗位+姓名+学历+专业”。
2.我单位将根据需要,对应聘人员进行筛选,如有进一步需要将电话通知。如未接到电话即暂不符合我单位需要,您的资料将进入我单位人才库,待符合需要时候再与您联系。
五、聘用及待遇
专职教师试用期一至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按照《绵阳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社聘人员薪酬试行办法》执行,含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课时费、年终绩效奖励等,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工会福利、带薪休假(双休、法定节假日、年休假)以及单位提供的外出进修学习机会。
六、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绵阳市游仙区芙蓉路北段13号
联 系 人:傅老师
联系电话:(0816)2284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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