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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21 16:10     浏览量:972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钦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人才暂行办法》(钦政办〔2016〕5号)等文件精神,为引进急需紧缺人才,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临床医师5名。

二、招聘对象

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或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钦州市(含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和编外聘用人员(含聘用控制数)不列入招聘范围。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除了具备《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报考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爱党爱国,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

(二)作风正派,品行良好,廉洁自律,乐于奉献。

(三)专业要求: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临床医学硕士、外科学、内科学、神经病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肿瘤学、皮肤病与性病学、妇产科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口腔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硕士)。

(四)职称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要求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具有博士学位的,要求具有医师及以上职称。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6月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及相应的职称证书。

(五)年龄50周岁以下(1973年6月21日之后出生)。

(六)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工作期间受过处分、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相关纪律行为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招聘方式

事业单位招聘坚持“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本次招聘人才采取直接面谈考核的方式,按程序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程序

1.报名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请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填写《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详见附表),填写的应聘信息必须真实,不实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并将报名登记表、有效身份证、相关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按规定时间通过电子邮件发到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邮箱:rlzyb3364@163.com,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30日。

2.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人才实行现场资格审查。招聘工作组对照本公告的岗位条件及相关要求,严格审核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并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现场考核。应聘人员前来应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相关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由工作人员验证无误后才能参加面谈考核。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其所学专业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一致,经审核符合举证条件的,可以报考。此项由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举证须由应聘人员提交本人在校学习期间所学专业课程目录(须有学校公章),以及任意一所学校与岗位要求相同专业的课程目录(须有该校公章)。凡是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不得拒绝报考。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按(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有关规定处理。

(三)组织面谈考核

根据有关规定,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或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直接面谈考核。面谈考核结束后,根据“双向选择、择优聘用”原则,结合岗位需求,以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岗位经历、与岗位匹配度等综合情况排序择优确定直接考核人选(以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当天在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公示栏公布直接考核人选名单。

1.面谈考核对象: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

2.考核时间:2023年7月3日上午9:30。

3.考核地点: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5号楼4楼第二会议室。

(1)考生于当天上午9:00前到指定的候考室(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5号楼4楼第四会议室),配合工作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后开始抽签,超过当天上午9:30仍没有到达候考室的考生不允许进入候考室,按自动放弃面谈资格处理。考生由引导员引导至考核地点。面谈结束后,考生应立即离开考核点,不得逗留。

(2)面谈期间,考生食宿等相关问题及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考核、体检

考核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五)聘用及用编

经过考核、体检合格和公示无异议的,按权限分别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后,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通过“绿色通道”及时办理入编手续。

五、享受待遇

引进人才除享受引进单位工资待遇外,还可享受钦州市引进人才的生活补贴、免租金入住人才公寓等政策待遇(详见http://www.gxqzdj.gov.cn/cp0800/202003/t20200312_3127903.html)。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成立由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参加的引进人才工作纪律监督小组。

(二)引进单位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管理部门的监督。

(三)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引进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引进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引进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人和引进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正的,应当回避。出现其他违纪情形的,按照(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处理。

招聘联系电话:0777—2873364。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777—2872066。

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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