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宾学院科研助理岗位设置和管理办法》,现启动宜宾学院2023年第二批科研助理招聘工作。请有意向的报考人员咨询各招聘单位联系人,同时提交应聘申请表(申请表见附件1)。经过评审面试后,择优录取。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能全身心投入科研管理工作,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
3.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学历、专业等相关资格条件;
4.2023年应届毕业生;
5.具有相应的工作技能,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与沟通能力;
6.熟悉科研活动的优先。
二、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分为网络报名、资格初审、面试、体检等阶段。
(一)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从2023年6月21日起至6月27日下午17∶00止,应聘者填写报名申请表,并将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照片或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请以“应聘XXXX部门+姓名”命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学科建设与科技处:1554132770@qq.com;
农林与食品工程学部:450351692@qq.com;
四川省油樟工程技术中心:903227311@qq.com。
(二)资格初审
对报考人员投递的报名表进行资格初审,并电话或邮件通知初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请报考人员务必保持电话畅通。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素质能力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招聘部门将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应聘材料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个人放弃等情况造成岗位候选人空缺的,经研究后可按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竞聘者不符合竞聘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应聘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联系方式见附件2。
学科建设与科技处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