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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科研助理(非编制)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21 19:35     浏览量:928

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是贵州省教育厅直属的全日制高等职业学校,以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为主,中等职业教育、非学历教育为辅,是贵州省以培养建设类技术技能型人才为主的高等职业院校,贵州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学院占地500余亩,在校中高职学生13000余人。学院设有建筑工程学院、建筑设备学院、建筑设计学院、信息管理学院、贵州省建设学校和继续教育学院6个教学单位。学院打造以建筑工程专业群和建筑设备专业群为代表的五大专业群,开设有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备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经济信息化管理、新型建筑材料工程技术等25个专业。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3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11号)精神,结合学院岗位需求实际,特制定2023年科研助理(非编制)岗位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依法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公开招聘科研助理14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聘科研助理(非编制)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四)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应聘人员仅限于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

(七)应聘人员应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

(八)身心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九)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聘用待遇

(一)工资按《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

(二)学院为科研助理免费提供住宿。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6月25日9:00至6月27日17:00。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不设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3.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聘科研助理(非编制)岗位报名表》(见附件2);

(2)个人简历;

(3)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

(4)其他能证明应聘者能力的相关资格证书和证明材料。

报名请提供上述材料的扫描件并在面试时提供原件核实。

4.报名要求及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请按要求将所有应聘材料一并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邮箱jszyzzrsb@163.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岗位名称+姓名”,如:科研助理岗+张某某。材料不全者我院不予受理;扫描的图片请自行修改大小,太大会导致系统拒收。

(2)应聘人员须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二)面试

报名环节结束后,面试公告在学院官网发布,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环节由组织人事部牵头,由各用人部门负责具体实施。面试成绩在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公布。

(三)体检

体检由学校组织到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根据同一职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造成的空缺名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按招聘进程另行通知。

(四)考察

考察对象为通过面试且体检合格人员。考察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应聘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考察时间按招聘进程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

经网上报名、面试、体检及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组织人事部报到,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有关说明

(一)我院招聘各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相关通知以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告为准,请应聘人员自行关注,我院不再另行通知。

(二)所有聘用人员须服从学院工作服务期限及岗位管理要求。

(三)签订一年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合同期内有以下情形者,学院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1.本人自愿离职;

2.经用人部门、二级学院考核不合格人员;

3.违反国家及学院相关规定的。

(四)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招聘工作,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监督。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五)招聘咨询电话:0851-82547051。

本方案由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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