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于2005年11月由衡阳铁路医院和衡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合并组建而成, 2009年12月晋升为三级综合医院。因工作需要,我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合同制药剂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要求;
(三)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团队意识、职业素养和奉献精神。
二、任职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30岁以下,资格审查中涉及年龄的计算方式为:30岁及以下是指1993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应聘人员有效居民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6月30日17:00前。
(二)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三)报名要求
① 应聘者须填写《2023年衡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报名表》
(附件2)、1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备案表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②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严格按照专业要求报名,提供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个人信息与报考专业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组织考试
经资格审查通过的报名人员,均需统一参加医院组织的理论笔试、面试。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50%,面试占总成绩50%。
1、笔试(分值100分):
(1)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笔试采用闭卷作答方式,题型为选择题,共计1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
(2)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含最后一名同分数者)。
2、面试(分值100分):
内容: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素养、仪表举止等方面情况,时间限3分钟。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2)录用规则: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顺序进行录用(若不足计划数的,按实际人数录取)。如最后一名出现同分数,取笔试成绩高分者。
四、体检
体检对象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录用
体检合格者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一个月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六、纪律与监督
1、考生严格遵守考试各项纪律,如有发现作弊行为,取消考试资格;
2、落实近亲属回避制度;
3、医院监察室全程参与此次招聘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联系电话:衡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科0734-8581608,杨老师。
监督电话:衡阳市第一人民医院监察室0734-8581503,黄老师。
衡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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