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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招聘桂平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22 0:23     浏览量:1080

因工作需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桂平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编外工作人员27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条件、招聘岗位

1.具有较强的学习、工作和沟通能力,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工作踏实,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廉洁正派、无不良个人记录,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服从工作安排。

2.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

(1)岗位一:共招聘23人,要求学历为专科及以上,专业不限,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

(2)岗位二:共招聘2人,要求学历为专科及以上,法律类专业,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

(3)岗位三:共招聘2人,要求学历为专科及以上,财务类专业,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

3.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纳入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二、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签订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6月21日—7月18日,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须提供资料:应聘者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桂平市自然资源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由应聘者本人事先下载如实填写好,并附照片)。将报名资料一并发送至桂平市自然资源局人事股邮箱:gpzyjrsg@163.com。

(二)组织面试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人选根据面试情况,由高分至低分择优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员按桂平市自然资源局通知要求,到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制定有关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受聘者承担。

(四)对面试、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组织考核。

(五)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聘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经公示无异议,决定正式聘用。经聘用后,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聘期为2年。

(七)聘用待遇受聘人员工资待遇按市政府确定相关类型人员标准执行。聘用期间由单位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个人承担部份由单位代扣代缴)。

(八)被聘用人员有如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向劳务派遣公司申请解除聘用关系: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的;

2.违反《劳动法》有关规定;

3.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或连续两年考核为基本合格的;

4.违反保密规定泄露秘密造成严重影响的;

5.因身体原因被确认不再适宜从事聘用单位工作的;

6.思想堕落、品行不端正、行为有损聘用单位形象的;

7.在试用期间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的;

8.自动辞职的。

三、有关事项说明

(一)应聘者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二)本公告由桂平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公开招聘电话:6768955、6768956。

附件:

桂平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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