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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汕头市潮阳区委宣传部公开招聘临时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3 16:58     浏览量:551

中共汕头市潮阳区委宣传部委托潮阳区兴潮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公开招聘购买服务工作人员5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确保招聘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招聘潮阳区创建文明城市专项任务临时聘用人员5名。

(二)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责任心强,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2.具有汕头市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2月22日之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了解社情民意,熟悉国家法律、政策知识,掌握相关行业知识、专业技能和工作技能,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

4.有良好的文字和语言沟通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Office等办公和互联网软件;

5.应聘人员应人品好,素质高、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6.工作需要时服从安排,具有较强事业心、责任感、敬业精神。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其他不宜聘用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招聘公告汕头市潮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3日。

2.报名方式: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2)网上报名需提交材料:报名者自行下载报名表(详见附件)填写,连同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证书、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彩色2寸照片等资料扫描后发送至qyjyedu@126.com。

(3)应聘人员应对提交内容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资格复审及发放准考证。

潮阳区兴潮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将对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现场审核时务必带齐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现场发放准考证。资格复审地点:汕头市潮阳区棉新大道南保安大厦6层,咨询电话:0754-86362538。

四、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

(一)笔试:采取闭卷考试

1.笔试内容:综合能力测试、计算机操作、office办公及互联网等相关知识,笔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不合格的不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具体日期、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试时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进入考场。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员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在发布公告网站公布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内容包含:语言沟通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内容。面试时间为15分钟,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及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及排名情况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汕头市潮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六、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和考察:体检和考察对象按招聘人数的总成绩排名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由潮阳区委宣传部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主要对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养、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缺额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付,体检和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二)拟聘用人选公示: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生列为拟聘人选,在汕头市潮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七、聘用方式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后,公示无异议,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潮阳区委宣传部的工作安排。聘用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形式,由汕头市潮阳区兴潮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聘用人员岗前培训工作。人员聘用期限为3年,试用期2个月。每年签一次劳动合同,合同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续签劳动合同。

八、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的薪酬待遇为每人每月2800元,不实行薪酬晋升机制。聘用人员按照汕头市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有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并缴纳人力公司代理服务费用,所需费用由潮阳区兴潮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在其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九、特别声明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

中共汕头市潮阳区委宣传部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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