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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公安局襄都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60名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4 0:59     浏览量:1070

为解决我区公安警力不足问题,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警务辅助人员60名。为做好招聘实施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公告如下:

(由于报名和咨询电话较多,特别提示:本次招聘有关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地点安排、有关要求等,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在确有本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

一、招聘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二、招聘数量及岗位

邢台市公安局襄都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60名。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反对民族分裂,拥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坚决服从组织安排,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依规作出的决定和命令,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自觉保守国家秘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3.限男性;身高1.70米以上;无残疾、纹身、口吃、重听、色盲等问题;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邢台市襄都区2023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要求。

5.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3年12月25日。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12月25日至2005年12月25日期间出生)。

7.岗位1、岗位2需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岗位3需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专业名称及代码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或代码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

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于2023年12月底前取得学历;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于2023年12月底前毕业取得学历;留学回国人员于2023年12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最低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最低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高校在读生;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规被辞退解聘的;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此外,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3年12月20日通过“邢台襄都人社”公众号及邢台市襄都区公开招聘报名网站(http://42.123.127.139:8081)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网址和报名时间报名网址:邢台市襄都区公开招聘报名网站(http://42.123.127.139:8081)。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5日9:00至12月28日17:00。网上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12:00。

交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17:00。

报名最后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提高报名效率。

2.网上报名程序

(1)应聘人员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参照“考生操作指南”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4)应聘人员“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交费程序。请应聘人员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5)应聘人员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并及时查阅笔试通知了解牢记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了解牢记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等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报名交费通过网上支付,每人报名考务费100元。

(7)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密切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3.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先在网上交费,待笔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审核并办理减免报名考务费用手续。具体办理要求:建档立卡脱贫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原扶贫手册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页),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页),笔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发送至电子邮箱:qdrsjgbk@163.com。经审核符合减免的,予以退费。

4.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或核减、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由于报名人数不足,核减或取消的计划可在不同岗位间进行调整,并适时发布补充公告。

(三)笔试

1.笔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门,采取闭卷的方式一场考试进行,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200分。

2.笔试时间另行公告,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及相关考试要求,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考生笔试成绩、进入体能测试人员名单及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查询。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进入体能测试人选与计划招聘人数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体能测试人选。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资格复审

体能测试前进行资格条件复审。提交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和有关证明等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的方式和具体要求另行公告。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体能测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不计算具体成绩。合格者当场发放《体能测试合格证》,进入面试环节;体能测试单项不合格者淘汰,不能进入面试环节(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附后)。

(六)面试

1.进入面试的考生需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一般分在同组场面试,因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场的岗位,按笔试成绩的排名顺序,采取“蛇型分组法”分成若干面试组,并将招聘计划合理均分到每个面试小组,考生总成绩按“蛇型分组”后的面试组排序,分别使用拆分后的招聘计划。面试实行百分制,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4.总成绩合成。笔试总成绩÷2×60%,面试成绩×40%两部分相加为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人选:笔试成绩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大学生士兵;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与考察。根据体检与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民警察职位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对考生进行考察,采取多种形式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将按照本岗位本面试组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八)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察审档均合格的人员,经集体研究、审核汇总后,通过邢台市襄都区公开招聘报名网站(http://42.123.127.139:8081)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1.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被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并签订劳务派遣合同,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第三方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由第三方派遣到邢台市公安局襄都分局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工作,由公安局襄都分局负责管理使用。

3.被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3个月,在试用期内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且经考核合格者,继续使用。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由第三方与本人解除劳务派遣合同。

五、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执行邢台市最低工资标准140%薪金(含个人应缴纳的保险),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含生育)、失业、工伤保险待遇,同时根据职业特点为每人缴纳意外伤害保险。

六、特别提示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和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请考生报名及考试期间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因考生电话无法接通影响报名、考试等环节招聘工作的,后果考生自负。

政策咨询电话:0319-3285199。

邢台市襄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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