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经大新县人民政府同意,大新县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大新县打私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面试、体检、体能测试、政审,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一)岗位名称:工作人员
(二)招聘数量:共10名(适合男性)。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退伍退役军人;
2.具有崇左市户籍;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4.年龄18周岁—35周岁(即1989年4月17日至2006年4月17日出生,有特长、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5.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身体健康,体貌端正,男性身高1.65米以上,无残疾、纹身、重听、口吃、色盲等,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7.执C照驾驶证以上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未与原用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打私工作的。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4年4月19日—4月30日(工作日:8:00—12:00,15:00—18:00),非工作日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请将报名材料扫描发送至dxxdsb@163.com;
2.现场报名。报名地址:大新县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大新县桃城镇民生街29号旧法院三楼),联系电话:0771-3625551。
(三)报名材料:①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驾驶证)等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③本人近期1寸免冠相片2张。
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联系畅通。
五、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由大新县打私办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统一面试。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打私办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试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责任心、人际合作与协调、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打私办组织实施。测试项目: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俯卧撑。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根据面试、体能测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按入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因体能测试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否则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政审。由招聘单位对体检通过人员进行政治审查。政审参照有关事业单位招聘标准进行,对因政审不合格而出现岗位人选缺额的,依照考生考试结果排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经政审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由聘用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制,一年期满后,根据本人表现和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合格者予以续聘;不合格者,解除劳动用工关系。特别优秀的,合同签满2年后,可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一)工作人员每月基本工资为2181元/月(含个人部分社会保险费),聘用人员出差、出勤补助标准与在职在编人员一致,不提供住宿;工作时间统一配发制式服装,实行半军事化管理;
(二)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工资为1800元,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招聘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不满一个月的按日均算报酬;
(三)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可享受带薪休假。
七、费用来源
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由县财政划拨保障。
八、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体能测试或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大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大新县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19日
原标题:大新县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daxin.gov.cn/xxgk/gstg/t1831425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