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吸引各类人才留郧来郧就业创业,满足各类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经十堰市郧阳区委编委会研究,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郧阳区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郧人才﹝2023﹞4号)、《2024年郧阳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工作方案》(郧人才﹝2024﹞1号)等文件精神,面向社会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5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引进单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5.符合附件1《2024年十堰市郧阳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中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等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3.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6.现役军人;
7.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8.《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
9.郧阳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10.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专业、资格条件等要求,详见《岗位表》,对《岗位表》中有关内容的咨询,请直接同用人单位联系。
关于报考年龄等相关截止时间要求
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相应年龄的1月1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
2.要求相关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
3.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24年7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4.报名所需各类资格证件等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三、政策待遇
(一)薪酬待遇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规定兑现编制及工资福利待遇。
(二)人才津贴
引进人才符合条件的,享受《十堰市“武当人才卡”实施办法(试行)》(十办发〔2021〕15号)、《郧阳区支持大学生就业创业若干措施》(郧办发〔2022〕8号)所规定的相关政策。
(三)职称评聘
事业单位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聘任工作要求进行聘任。岗位聘任原则上使用常设岗位。相应常设岗位无空缺额的,经郧阳区委人才办、郧阳区人社部门批准,可设置特设岗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
四、引进程序
本次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十堰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流程》(十人才〔2019〕9号)和《2024年郧阳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组织实施,采取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向报名者收取考试、体检费用。本次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在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郧阳区委人才办、郧阳区人社局组织实施,郧阳区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各个环节均通过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政府网(http://yunyang.shiyan.gov.cn)进行公示公告。具体流程如下: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对照《岗位表》选择一个职位类别,如实填写《2024年十堰市郧阳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报考人员将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用人单位电子邮箱(详见各单位岗位表备注)。
所有报考人员在报名前需准备以下资料:
(1)《登记表》(电子版和扫描件);
(2)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毕业生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需提供所在学校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身份证(扫描件);
(4)岗位条件要求的其它佐证资料(扫描件)。
2.报名时间:2024年4月25日9:00起,截至2024年5月10日17:00。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所报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注册报名时间内重新选报其他岗位,所报岗位已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二)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公告发布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负责及时通知考生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由用人单位汇总上报郧阳区委人才办、郧阳区人社局备案。面试前,在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政府网发布《资格复审公告》,报名人员携带全部报名材料原件参加复审。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引进程序的全过程。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郧阳区委人才办、郧阳区人社局组织成立面试考评小组,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参与实施,制定面试方案,发布面试公告。面试重点测试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工作能力,综合素质等,根据岗位报名人数和资格审查结果确定面试对象,如岗位报名人数与引进计划数的比例超过5:1时,则此岗位需增加笔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方式等在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政府网(http://yunyang.shiyan.gov.cn)提前公布。
(四)考察
根据岗位引进计划数和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组织考察组重点了解考生道德品行、专业特长、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职位匹配度、留郧意愿等情况。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用人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提出异议的,经郧阳区人社局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进行相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再行办理聘用手续。
(六)公示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引进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反映的问题,经查证确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手续办理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约定服务期,引进人员在郧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经组织调动的除外。
五、其他事宜
1.本次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问题,相关责任人将受到严肃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公布监督举报电话:0719-7232302。
2.本次引进人才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3.本公告由郧阳区委人才办、郧阳区人社局共同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咨询电话:0719-7228682(郧阳区委人才办)
0719-7232302(郧阳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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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十堰市郧阳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
2.2024年十堰市郧阳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
3.2024年十堰市郧阳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诚信承诺书
十堰市郧阳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堰市郧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9日
原标题:2024年十堰市郧阳区事业单位引进 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yunyang.shiyan.gov.cn/xxgkxi/fdzdgk/qtzdgknr/gsgg/202404/t20240419_451415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