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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龙门县公开招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储备人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27 9:43     浏览量:1046

为进一步强化我县村(社区)“两委”干部队伍建设,充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储备人选队伍,决定招聘一批综合素质高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储备人选。现就开展2021年龙门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储备人选招聘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储备范围

面向全县招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储备人选,56个村(社区)各招聘1名储备人选(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人选待遇

储备人员按照乡镇(街道)编外人员进行管理,参照在职村(社区)“两委”干部落实工作补贴。

三、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定不移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与敌对势力、黑恶势力、邪教势力作斗争。

2.热爱党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3.政治面貌要求:中共党员身份。

4.年龄40周岁或以下(统计时间截止到2021年10月31日,即1980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5.村党组织书记储备人选须具备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原则上应具有岗位所在村户籍;社区党组织书记储备人选须具备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鼓励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土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中的党员报考,特别优秀的人选,经乡镇(街道)党(工)委推荐,县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学历可适当放宽至在职大专,年龄可放宽至45岁(含45岁)以下,人数不超过招聘人数的10%。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作为储备人选:

1.政治不合格。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言论,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有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行的;确属弄虚作假、伪造手续或采取不正当手段发展入党的;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存在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拉帮结派、团团伙伙问题,成为宗族或其它利益团体代言人的;作风不严不实,不担当,不作为,“四风”问题突出的;近五年曾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2.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且处分期(影响期)未满的;受到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且处分期(影响期)未满的;未曾担任干部的党员,受到警告、严重警告等党纪处分且处分期(影响期)未满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影响期满,但情节严重或影响恶劣的。

3.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构成犯罪但免予刑事处罚未满5年的或受到治安拘留处罚且处罚完毕未满3年的;涉嫌违反刑法或治安管理处罚法,已被有关部门立案侦查的;违反计划生育、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已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受到行政处罚、处理完毕但在群众中影响恶劣的;因涉黑涉恶、存在“村霸”问题等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受到清理的;有组织和煽动群体性事件,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党和国家机关,煽动、串联、胁迫、以财产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等违反《信访条例》行为的;曾因拉票贿选被查处的;违反其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被调查期间的。

4.因个人原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撤除的。

5.患有严重疾病无法正常履职的。

6.两年内曾入围龙门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储备人选招聘面试资格,但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或被聘用后未按时报到的。

7.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列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及“两委”班子人选的其他情形。

四、储备程序

本次招聘笔试、面试及人选考察等环节由县委组织部及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一)公告与报名

公告时间为:2021年10月27日至2021年11月19日,公告期间,有意愿的人员可到乡镇(街道)党建办咨询和报名,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工作日上班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符合资格条件的人选需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2021年龙门县公开招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储备人选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

2.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以上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3.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同时提交电子版)。

各乡镇(街道)党建办联系方式:

龙城街道:6530630;平陵街道:7303822;

麻榨镇:7560054;永汉镇:7600829;

龙华镇:7361777;龙江镇:7330911;

龙田镇:7881177;龙潭镇:7722117;

地派镇:7232618;蓝田瑶族乡:7235519。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严格对照资格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年龄、党员身份、学历、违纪违法等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由乡镇(街道)党(工)委统一出具证明材料,并经乡镇(街道)党(工)委研究审核,报县委组织部复审。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情况不实的,发现后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领取准考证

按照统一编排要求制作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本人确实不能到场领取准考证的,可由他人代领,代领人必须凭本人和考生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领。

(四)集中考试

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考试围绕农村基层干部日常工作、党务知识等内容设计题目。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情况,从高分至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名单,不足比例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最终名次按总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确定,如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确定名次。总成绩最高分者进入考察环节。

(五)人选考察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在确定拟考察人选名单后按照程序于3天内完成考察工作,考察采取谈话、查阅资料等形式进行,最终形成人选考察材料。

(六)人选公示

考察合格的考生,在人选所在乡镇(街道)及村(社区)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反映或者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予以聘用。

(七)人选管理与使用

被聘用人员实行全职管理,采取“内挂村、上挂镇”进行跟踪培养。

(八)考核管理

由县委组织部统筹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对储备人选进行“一年一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协议。

五、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本次笔试、面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资格审核贯彻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招聘公告由中共龙门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未尽事项,按有关规定执行。

中共龙门县委组织部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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