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基层工作者 广东

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2023年第一批专辅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9 18:15     浏览量:1283

根据工作需要,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名专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详见《光明街道办事处2023年第一批专辅招聘职位表》(附件1),岗位专业要求可参考《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十八周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报考人员须符合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保守国家机密;

5.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人员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员,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参加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和光明区专干、专辅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6月27日17:00。

2.报名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3)学历、学位验证(学信网电子认证);

(4)无违法犯罪情况承诺书(表内签名需手写,附件2);

(5)任职回避承诺书(表内签名需手写,附件3);

(6)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其中,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为劳动合同及社保明细;中共党员证明资料为所在党组织开具的证明、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费证扫描件等。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考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考生登录报名网址,按照要求填报信息,并上传公告及岗位要求的报名材料。

报名网址:http://gmczrl.ikaowu.com/

4.咨询和技术支持

报考咨询:朱先生、董小姐,咨询电话:0755-29099120;

报考系统技术支持:麦先生,咨询电话:0755-23195993;

咨询时间:工作日9:30-12:00,14:30-17:30。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审核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光明街道办事处有权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注意事项

1.每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

2.学历、学位为港澳台及境外的,须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考的最高年龄、取得相关职称或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本公告发布前一天;

4.2023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考生,需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必须真实准确。因提供错误信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导致无法及时联系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本次考试统一划定笔试合格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参加面试考生不足1:3比例的,则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总成绩低于70分不予录用。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分数高低顺序依次确定名次。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排序,按录取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上进行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光明街道办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结合工作岗位要求进行综合考察。复审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将由劳务派遣服务机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设置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七、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光明区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的专辅人员用工性质均为劳务派遣用工。

(二)本公告及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四)进入面试、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公示环节的考生如出现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不合格,放弃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资格,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

2023年6月19日

考盟教育申明:凡注明“来源:考盟教育“的所有文字及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考盟教育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信息来源为其它出处时,仅代表原发布机构或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或立场或构成硬性指导建议,也不代表考盟教育赞同其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