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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高新区机关社会化用工和“两新”组织党务工作者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27 16:25     浏览量:1231

根据镇江高新区机关职能工作和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以下简称“两新”组织)党务工作的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社会化用工和“两新”组织党务工作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拟招聘人数9人,其中机关社会化用工7人、“两新”组织党务工作者2人,详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的;

(4)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处分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不符合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

(7)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

3.“两新”组织党务工作者还应具备:①中共正式党员,党龄(转为正式党员之日起)1年以上,党龄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20年11月1日前;②本科及以上学历,热爱党务工作,组织协调能力强,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③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从事过基层党务工作2年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4.机关社会化用工人员还应具备:①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②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38周岁(198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根据“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网络投递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能力考评、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审核

1.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1月3日(周三)

2.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投递报名材料的方式进行,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需要提供报名材料:《“两新”组织党务工作者招聘报名表》(附件2)或《机关社会化用工招聘报名表》(附件3),并附:①身份证原件扫描件;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海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扫描件;如学历认证仍在办理中,需提交承诺书扫描件,并确保在现场原件审核时提供认证原件)③中共正式党员及转为正式党员的时间证明材料(限报名“两新”组织专职党务工作者)。④其他能证明应聘人员工作能力、实绩、荣誉等材料扫描件。

3. 提交报名材料时须确保资料齐全,报名表填写不规范或报名材料缺失将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材料如为外文版本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请确保上传附件压缩包小于10M,切勿上传超大附件及云附件。

4. 资格初审结束后,各岗位有效报名人数应达到笔试开考比例,开考比例原则上为5: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确因工作需要且比例达到3:1的职位,经招聘单位申请同意后,可继续开考。根据报名情况应中止人数不足岗位的招聘。

(二)综合能力考评

综合能力考评由笔试和面试组成。笔试和面试满分各100分,综合能力考评成绩按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的权重计算总成绩。综合能力考评总成绩设合格分数线60分。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础知识、综合能力,试卷采用百分制,考试时间为90分钟。

笔试时间拟为11月6日(周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结果择优按最高1:3的比例确定拟面试人员名单并通知本人。

2.面试

拟参加面试人员须于面试当天携带报名表及投递材料的原件至现场进行资料原件审核。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核资格。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面试时间初定于11月7日(周日),具体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笔试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佩戴口罩。

按当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笔试当天持“苏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并配合安排至指定地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笔试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或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主动报告,并配合安排至指定地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体检及考察

根据综合能力考评总成绩,按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中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通知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进行考察审核。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可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录用

对拟录用人选在镇江高新区网站进行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签订劳动合同。如因应聘人员原因逾期不能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人员录用及待遇

1.招聘人员一律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被聘用者与劳务派遣机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2年,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满,自行终止。因工作需要,合同期内考核合格的人员可续订合同。

2.拟聘用的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必须在终止原有合同后,方可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合同。

3.工资待遇按照镇江高新区劳务派遣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镇江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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