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宿迁市创元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受湖滨新区晓店街道办事处委托,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城市管理协管员(劳务派遣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城市管理协管员12名。
二、招聘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思想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热爱城市管理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办事公道,吃苦耐劳,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具体要求:
需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身高170cm以上,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明显生理缺陷和不良嗜好,主要从事室外城市管理、协助执法等工作,能适应不定时加班或倒班等工作需要,同等条件下具有规划、设计、建筑、物业管理、法律、驾驶等专业特长人员及退伍军人的优先录用,条件优秀者年龄放宽至40周岁。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资格审查同步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6日—2021年11月2日(工作日期间报名,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周六可报名,周日休息)。
2.报名地点、联系电话:宿迁市洪泽湖路601号宿迁供销合作社商办楼B座401室(宿迁市电信局斜对面,邮储银行所在办公楼)。联系人:陈经理,电话:0527-84390316 。
3.报名方式: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机动车驾驶证(如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退伍军人需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及本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书或材料(原件、复印件)。照片及各类材料复印件不退。公司对报考人员相关材料进行核验后,组织进行面试。
4.通过面试、体检合格并无犯法犯罪记录的应聘者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务派遣手续。
(二)聘用
拟聘用人员与宿迁市创元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实行劳务派遣。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两年一聘。首次聘用含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对不胜任岗位要求人员予以辞退。试用期工资为基本工资2600元/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工资为基本工资2600元/月、考核工资600元/月,缴纳社会保险,参与用人单位绩效考核。合同期满后,根据考核结果,需要继续留用的,由宿迁市创元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续签合同,继续派遣到相关单位工作。
四、本简章由宿迁市创元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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