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更多的乌泥籍优秀大学毕业生返乡回村工作,为家乡建设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基层干部素质,根据《上饶市回村任职大学生管理办法(试行)》(饶组字【2021】15号),结合我镇实际,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名乌泥籍大专以上毕业生回村任职,特此公告。
一、选聘对象及数量
1.选聘人数:1人。
2.选聘职位:赵家村党建文化法制宣传员。
二、选聘对象范围、条件
1.遵纪守法,政治思想素质好,工作能力强,有较强的吃苦和奉献精神,热爱农村工作,善于做好新形势下农民群众工作;
2.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4.户籍在乌泥镇,本人长期在乌泥镇居住;
5.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的体检要求;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作为选聘对象:
(1)正在接受或受过刑事处罚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企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处分影响期限的;
(5)有参加邪教组织或非法活动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6)有传染性疾病、癫痫等家族遗传病史,吸毒史或对特种药物有依赖性的和其他不良行为的;
(7)本人近亲属在村“两委”任现职的(直系三代);
(8)其它情况不适合任职的。
三、待遇及相关政策
1.在村“两委”任职的回村大学生薪资为每月3000元。其中基本工资2500元,绩效奖励500元,绩效工资于每季度季末根据考评等级进行一次性发放:
考评优秀的(考评得分在90分及以上),季末发放绩效工资;
考评合格的(考评得分76-89分),按绩效工资的90%发放;
考评基本合格的(考评得分60-75分),按绩效工资的80%发放;
考评不合格的(考评得分60分以下),绩效工资不予发放。
每个季度将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对扣除的绩效工资部分,作为额外奖金,对季度考评优秀人员进行平均奖补。
2.返村任职的大学生,着重加强跟踪培养。工作表现突出的大学生中是党员的,作为村党支部书记后备力量培养;非党员的作为优先发展党员对象。
对工作期间表现优秀的大学生,在评先评优上予以倾斜,在事业编制、公务员考录推荐上优先考虑,并统筹利用好其他各项优惠政策。
3.任职期间,任职人员必须服从镇、村两级党组织工作安排,坚持在村工作,实行坐班制。对1个月内无故旷工超过7个工作日进行约谈并通报;对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解除合同。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11月8日上午8:30至11月16日下午17:30,符合条件的应聘对象到乌泥镇党建办公室(镇三楼东边第四个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所有报名者须对本人提供的各类材料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资格。
(二)推选及面试。本次选聘采取“两推一考”+竞职答辩方式进行,推荐和考察合格人员中,全日制本科生、中共党员优先吸收。
如本村只有一名人员报名,将采取“两推一考”进行推选;
如出现报名人数一名以上的,将先通过推选后条件符合的人员进入竞职答辩。
(三)考察。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1:2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对资格进行复审。镇党委安排专人对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学历学位、身体健康、遵纪守法以及是否符合报名条件等情况进行专项审查。审查合格者方能进入由镇党委统筹镇纪检、派出所、计生、土管规划等部门进行的联审环节。对资格专项审查和联审过程中不合格的人员皆予以取消资格。对取消资格产生的人员空缺,按总成绩由下一名递补。
(四)录用公示
拟任职人选及岗位确定后,在选聘村村务公开栏及镇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镇政府与录用人员签订合同,备案并上岗。合同期满后,劳动关系自动终止。镇党委根据任职表现与个人意愿决定是否继续签订聘用合同,每一年签订一次。
本实施方案及其他未尽事宜由乌泥镇党委、政府负责解释。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