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宁办字[2021]19)、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二十五条措施》(宁城党字[2022]2号)、县政法委《宁都县社区网格管理专项工作组推进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专职网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注重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取。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社区专职网格员69名(详见附件1:宁都县2023年城市社区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考试岗位表)。
三、招聘方法
(一)此次招聘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
(二)考试分笔试、面试。笔试、面试各为100分,总成绩为100分。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项成绩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三)加分项目:①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照高级加5分、中级加4分、初级加3分,按其取得最高等级加分,不叠加加分;②中共正式党员加3分。以上二类加分项取一项最高分记入笔试成绩,不重复计算。
四、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龄要求。28周岁以上至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方法:28周岁以上(1995年1月1日及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具有高中(含中专)及以上学历。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3.居民属性要求。各个社区网格员岗位仅限于本社区所辖区域的城乡居民报名。社区所辖网格区域的城乡居民是指公告发布之日前本人、配偶或其父母至少有一人的户籍或住房在本社区所辖区域的街道、小区或小组。户籍以现有户口本为准,住房以产权证明为准。
(二)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2.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服务,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
3.具有一定的沟通交流、矛盾纠纷调处、组织协调及文字写作能力,服务意识强,善于开展群众工作,能够熟练使用电脑和智能手机。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过公职的;
2.因涉黄、涉赌、涉毒、酒驾或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受到行政处罚的;
3.被认定为涉黑涉恶、“村霸”等人员的;
4.加入邪教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5.受党纪处分或被诫勉谈话,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7.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8.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或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9.鼓动或纵容直系亲属长期无理上访,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10.其他原因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0日9:00--4月20日17: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逾期不予补报。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报名成功。
2.报名地址:宁都县城市社区管委会一楼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大厅。
3.照片2张:为制作笔试、面试准考证需要,提供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背景为红色或蓝色。
4.报名要求:诚信报名,报名时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个人信息(个人简历需完整记录从高中至报名截止日时的所有经历及状态)等相关资料。不符合资格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相关要求情形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如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5.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笔试开考比例为2:1,如达不到2:1的则核减招聘计划数,并在宁都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布。
6.报名时同时提供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本人户口簿或其父母、配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或其父母、配偶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宁都县2023年城市社区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考试报名表》一份(打印);
(4)具有加分项目的,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是中共正式党员的提供由具有审批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工)委开具的党员证明。
(二)笔试
1.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2023年4月27日--28日到宁都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党建办(204室)领取。
2.笔试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地点:设在宁都县城区,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内容: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笔试内容为社区工作政策及相关知识、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宁都县情(含当前县委县政府重大会议、决策部署)、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计算机操作知识等。
5.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5分。笔试成绩需在合格线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6.笔试结束后,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上根据加分项目计算出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以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
7.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和笔试成绩在宁都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ingdu.gov.cn/)公布。
(三)面试
1.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协调、职业素养等能力。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折算后计算为总成绩,根据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高低以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考察对象(末位同分者,按学历高的、面试成绩高的顺序确定)。
2.有关事项
①未参加全部考试的考生,不计算考试总成绩,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②如报考人数虽达到开考比例,但因笔试缺考、考生作弊取消成绩、考生自动放弃(以规定时间未领取面试准考证或本人书面提出放弃面试承诺的为依据)面试资格等原因使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可从报考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使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达到1:2比例。如出现无人递补或递补后仍达不到1:2时,其录取原则为:当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即面试人数多于计划招聘人数),则按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当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即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则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入闱面试人数已达到1:2比例的,如出现考生面试缺考、面试作弊取消资格(成绩)等原因致使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且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视为达到面试规定比例,按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
(四)体检和考察
入闱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宁都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ingdu.gov.cn/)公布。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由县城市社区管委会负责,主要考察其思想品德、现实表现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方面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3.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有异议经查属实或自动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聘用与待遇
1.公示期满无异议,原则上分配至居住地社区工作,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待遇为每月2400元。
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报县政法委备案,工资待遇标准参照社区工作者待遇执行,纳入县城市社区党工委统一管理。
2.聘用人员在本岗位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服务期限期满方可离职。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离职的将按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3.对提供虚假资格审查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其他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宁都县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0797-6800608、0797-6926308
宁都县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公开招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