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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东漖街公开招聘垃圾分类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11 9:25     浏览量:1067

为进一步提高街道城市管理水平,更好地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开展,规范环卫站管理,充实城管、环卫工作人员队伍,不断优化人员结构,合理安排工作分工,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职位

本次招聘垃圾分类工作人员2名。

二、报考条件

(一)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组织纪律观念强,热爱城管环卫工作。有独立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较强,熟悉文秘工作,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好;

(二)一般情况下,聘用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如综合素质较高、能力较强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并报街道组织办备案;

(三)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参照《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广州市环卫行业用工的意见》(穗府办规〔2018〕25号)和东漖街道办事处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执行。

四、招聘流程和相关要求

(一)发布公告

2021年11月10日起,在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同时在辖内各社区张贴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0日至11月16日(工作日上午8:30 -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方式:受近期疫情影响,为避免聚集,采取网上报名形式(报名电子邮箱:lwqdjjcgk@163.com)。

3、报名材料:报考人员填写《东漖街公开招聘垃圾分类工作人员报名表》,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学历(学位)鉴定证明、驾驶证、工作证或失业证等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交扫描件,并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4、资格审核:报名和资格初审由东漖街综合行政执法办实施,经审查符合报考资格者,将电话通知参加面试。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主要测试应聘者在沟通协调、举止仪表、个性特征、口头表达能力、专业知识等方面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采取单独面试的形式。

(四)体检

1、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2、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3、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将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聘用。体检结果合格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与东漖街环境卫生管理站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并报街道组织办备案;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其他事项说明

1、面试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摄影器材等不得带入考试室,手机等通讯器材须关闭,并在进入面试室前统一交监考老师处。

2、由于考生未能按照此公告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本次考试报名和面试均为免费,体检费用自理。

本次招聘工作由东漖街综合行政执法办(咨询电话:81510875)负责解释;东漖街纪检监察室(监督电话:81408556)负责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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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漖街公开招聘垃圾分类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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