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扬州化工园区基层党建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两新”组织专职党务工作者1名。现制定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序号 |
招聘岗位 |
岗位代码 |
岗位 类别 |
招聘人数 |
开考比例 |
报考岗位条件 |
备注 |
1 |
专职党务工作者 |
01 |
C |
1 |
3:1 |
仪征市户籍,中共正式党员 |
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等,配偶或父、母户籍在仪征市的,户籍不受限制(报名时需相应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配偶或父、母户口簿等) |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基层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热心为群众办实事;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2日至2003年11月17日期间出生);
5.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
6.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4.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的;
5.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撤销的;
7.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不宜报考或其他不适合作为招聘对象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过程中将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聘人员须认真落实防疫要求。相关事项均通过扬州化工园区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yizheng.gov.cn/yizhenghgyq/index.shtml)公开发布。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11月12日—17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地点:江苏省仪征市万年南路9号扬州化学工业园区1416会议室。
2、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报名前须在扬州化工园区官方网站下载报名表,与相关材料一并上交。报名当天,报考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提供苏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
报考人员须提供报名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中共党员身份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2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3张。
扬州化工园区现场对报考人员的年龄、学历、户籍等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报名者本人。符合报考条件者缴纳报名费100元。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
报名结束后,达不到招聘岗位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程序、办法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有关情况及时在扬州化工园区官方网站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并通过该岗位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人员,可于11月19日8:30—12:00到原报名地点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党的基本知识、时事政治、有关法律法规、村(社区)工作有关知识以及写作。
2.时间及安排:笔试时间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提前在扬州化工园区官方网站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给予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参加笔试,逾期者责任自负。
3、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应在报名成功后及时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对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因放弃面试资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面试人选递补及有关工作须在面试前3天截止。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对未形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程序。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笔试、面试)均不指定复习教材(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指定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四)体检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均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考察及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由扬州化工园区成立考察小组组织实施。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扬州化工园区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报考人员监督。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计划缺额时,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与待遇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获准被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自谋职业。试用期内工资按不低于仪征市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正式聘用后的工资待遇按照本园区同类人员工资待遇执行。
本次招聘后,一年内如有人员流失,在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扬州化工园区纪工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4-83298279。
五、本简章由江苏扬州化学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4-83298009。
江苏扬州化学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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