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0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19〕31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河南省201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方案》(豫人社办函〔2019〕13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省201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2019年全省共招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1100名,其中支教160名、支农207名、支医156名、扶贫316名、水利73名、社会保障基层服务188名。服务期限为2019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二、招募原则
此次招募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
三、招募对象和条件
(一)招募对象
2019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专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择业期内(2017年、2018年)离校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2017年和2018年退役的服义务兵役高校毕业生;我省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大专、本科文化程度报考。
(二)招募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3、支教岗位须是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支医岗位须是医疗卫生类专业高校毕业生;水利岗位须是水利专业或与农田水利、农村饮水安全等相关专业的高校毕业生;支农、扶贫、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岗位不受专业限制。
4、单列县(嵩县、台前县、卢氏县、淅川县、内黄县、睢县、光山县、扶沟县)仅限本县户籍(截止至2019年5月4日)或入学前为本县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
5、热爱基层工作,顾全大局,爱岗敬业,遵纪守法。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拟招募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