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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银川市特殊教育中心公开招聘临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30 15:09     浏览量:37

川市特殊教育中心是银川市教育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临聘教师9名。具体范围、条件等详见《银川市特殊教育中心公开招聘临聘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坚持专业匹配、人岗相适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热爱特殊教育事业,具有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优秀品质和良好的学术道德;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记录期的;
5.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6.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7.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8.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聘用待遇
1.按照学校相关薪酬制度执行;
2.享受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
3.正常参加教师职称评定工作;
4.其他面议。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由银川市特殊教育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务工作委托第三方具体实施。
(一)发布公告
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
2.报名平台及时间:
(1)报名平台:
宁夏人才服务招考报名平台(https://ycrcfw.zhaopin.com/zk/)

(2)报名时间:
2024年7月27日9:00—2024年7月31日18:00

3.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查阅招聘公告,登录报名平台,填写个人应聘信息,上传电子照片及相关资料,确认诚信承诺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提交。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4.资格审查: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时进行,重点对应聘人员填报信息进行初步审查核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时需携带考试准考证、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个人简历、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在“学信网”下载生成打印,并在有效期内,要求A4版面、端正、清晰)、教师资格证及相关证件复印件,进行统一收取相关材料,现场集中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微信关注:全区企事业诚聘信息汇总网
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公告将在学校微信公众号、宁夏人才服务招考报名平台发布,具体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
2.面试方式:采取“模拟课堂教学”方式进行(备课时间15分钟,模拟课堂教学15分钟)。
3.面试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4.成绩公布: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宁夏人才服务招考报名平台上公布。

(四)考试成绩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人选。

(五)体检
体检工作须在县级及以上有资质的公立医院进行,由银川市特殊教育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银川市特殊教育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发现因个人品德差、有不良政治或诚信记录、弄虚作假等行为且被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在公告发布之日前解除处分或超过处分期的除外),并确有事实依据,经纪检监察部门书面确认的,取消招聘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1.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由银川市特殊教育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宁夏人才服务招考报名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学校办理录用手续。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涉嫌违规违纪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个工作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由学校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岗位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以上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
六、相关要求
(一)招聘工作由银川市特殊教育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委托银川人服务有限公司具体实施,学校纪检全程监督。
(二)应聘者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三)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咨询电话:李老师:13995223133 孙老师:15825318363
技术咨询电话:宋老师:19995375776
监督投诉电话:王老师:14795014840
(工作日9:00—12:00,14:30—18:00)

附件:银川市特殊教育中心公开招聘临聘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

原标题:银川市特殊教育中心公开招聘临聘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s://ycrcfw.zhaopin.com/zk/#/pages/article-detail/index?id=5d91fdc650e84e9fb082580ed1423d4a&detailId=3b7d24dbea8e19b2afd606613146331f&prantMenuid=ba7f7a1507222def413e535480aab68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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