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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调计划
共选调5名工作人员(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
局属各单位在编人员。
三、工作内容
1.从事地质领域政策前沿、技术前沿、装备前沿、工作动态、国内外地质方面相关情报的跟踪与分析工作。
2.开展前瞻性、全局性、基础性、针对性重大问题研究。
3.结合管理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
四、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能够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工作态度积极,有较强的耐心、责任心和事业心,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开拓创新精神。
4.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学习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表达能力。
5.工作年限8年以上,原则上硕士及以上学历,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者学历可放宽至大学本科。
五、选调方式与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个人报名,所属单位推荐、资格审查、面试、确定拟接收人选、公示、考察、试用、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 报名
1.报名程序。个人填报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2)。
2.报名材料。个人简历1份。包括本人身份证、各学历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本科、硕士期间的专业课程成绩、毕业论文研究方向和相关研究成果;工作经历及工作期间从事科研生产工作情况;学术论文发表情况、获奖情况等。其它成绩、成果证明材料。
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3.报名方式。将报名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kjzxgzjl@163.com,邮件主题和附件名为:姓名+应聘岗位名称。
4.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1月24日止。
(二)资格审查
按照岗位需求及条件,局地质勘查技术中心对收到的个人简历进行分类筛选,并对学历、专业等进行资格审查。根据选调计划,择优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所属单位推荐表。上述证件均为原件,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机关纪委对面试进行监督,根据面试结果,综合研究确定考察人选。
(四)考察
局地质勘查技术中心通过查阅本人档案、同有关人员谈话等方式,进一步考察拟选调人员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
(五)确定拟选调人选
通过综合考察,经局地质勘查技术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拟定初步人选报局领导审议,确定最终拟选调人选。
(六)公示
在局官网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备案,调入
公示结束后,经研究,对满足岗位要求的拟选调人员进行试用(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办理调动手续,地质勘查技术中心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六、待遇
被选调人员,按照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的有关规定,执行相应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七、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311-66880968 13633318298
联系人:吴建杰
监督电话:0311-66880726
河北省地矿局勘查技术中心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