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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计划
全旗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5人。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思想政治素质好。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3.热爱工会工作和群众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能适应基层工作。
5.具有苏尼特右旗户籍,详情阅岗位表。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3年11月20日(含)之前出生,1986年11月20日(不含)后出生)。
7.应往届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8.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和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在读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2022年及以后的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和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网址:苏尼特右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ntyq.gov.cn),报名开始时点击附件3“报名入口”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6日8:30至11月30日17:30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1月26日8:30至12月1日17:30(11月30日17:30至12日1日17:30,期间不能新增报名,未审核通过人员可修改信息。)请报名人员尽早报名,以便留足修改、补充完善相关信息的时间。
2.报考人员在网上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填写个人简历时,报考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及以上学习经历(填写就读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对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3.报考人员须用身份证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报考人员的报名序号是确认是否成功报名、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的重要依据,请报考人员务必牢记。
5.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岗位招聘条件,报考人员须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对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填报信息错误,如在填写所学专业一栏时未按照毕业证完整正确填写,导致资格复审未通过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由苏尼特右旗总工会负责,在网上进行。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核未通过人员,应及时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未完整填写个人资料或未上传照片导致无法资格初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本次考试设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聘用人员比例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
3.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情况。初审通过的,即确认完成报名。
4.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21年12月8日8:30至12月10日17:30,登陆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2021年12月11日9:00—11:30,笔试考点设在苏尼特右旗赛汉塔拉镇,考场地址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凭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否则不准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笔试部分主要考察考生的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等内容。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复习教材及考试大纲。
3.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笔试结束后,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及时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5.本次招聘笔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
(四)资格复审
1.按照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对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提前3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3.报考人员资格复审需携带的证件或证明如下:《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参加资格复审。
4.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五)体检与聘用
1.资格复审通过的报考人员等额进入体检环节。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出现并列的,通过加试方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进行。报考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报考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六)公示与聘用
1.对体检合格人员在报名网站公示。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
3.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岗位需要,经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在合同期内或到期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5.本次聘用人员不办理人事录用手续,不占编不转正,不具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在招聘单位服务期不得低于3年。
四、工资与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和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聘用管理办法》(内工发〔2019〕2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建设若干问题的意见》(内工基字〔2020〕1号)规定执行。
五、报考人员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一)招聘考试必须严格按照苏尼特右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有关要求执行,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苏尼特右旗总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者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参加考试时一并提交),现场出示本人健康码和行程码,健康码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参加笔试、资格复审、体检等环节。
(二)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无法提供相关健康证明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对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在集中隔离及居家隔离期间不得参加笔试、体检等环节。
(四)解除集中隔离、居家隔离的人员,且需提交卫生部门和社区开具的解除隔离或其它相关证明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参加笔试、体检等环节。
(五)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除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六)考试期间,应聘人员应自备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以外,须全程佩带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七)应聘人员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日之前14天内,考生应尽量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尽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尽量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八)应聘人员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试现场管理。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应聘人员,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
(九)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其他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苏尼特右旗纪委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二)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根据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四)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六)本次公开招聘简章及其他招聘信息在苏尼特右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ntyq.gov.cn)发布。
(七)咨询电话和举报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79—7223338 举报电话:0479—7222424 0479— 7213379
温馨提示:请及时关注苏尼特右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苏尼特右旗微发布、苏尼特右旗总工会、苏尼特右旗人事信息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