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盟工会统一安排,为进一步充实工会工作力量,正镶白旗总工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和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有关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正镶白旗总工会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12名、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3名。具体招聘岗位条件及人数等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理论政策水平和较高的文化素质。
2.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3. 热爱工会工作和群众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能适应基层工作。
5.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即2005年3月10日以前出生、1985年3月10日以后出生)。
6. 学历要求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自考、成人、电大、函授、网络教育等),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7. 具有正镶白旗户籍(具体落户截至时间以报名开始日为准,含高考入学前为正镶白旗户籍)。
配偶在正镶白旗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报考人员不限户籍。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和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在读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行政拘留处罚记录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有严重失信记录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岗位类别
本次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和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两种岗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和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是指由地方工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和管理,专门从事工会工作的人员。
1.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重点开展基层工会工作。指导推动定岗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发展工会会员,指导基层工会加强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职工之家建设活动,推动基层工会夯实基础,增强活力,开展工会各项工作,完成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工作任务。
2.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重点从事指导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工作。要积极宣传国家和地方集体协商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强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协商意识,培训职工协商代表,依法指导或参与协商工作,积极发掘和培育集体协商先进典型案例,推广可学习、可复制、可借鉴的先进经验和做法。
四、招聘程序
(一)制定招聘公告。根据正镶白旗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决定,制定招聘公告。
(二)发布招聘公告。招聘公告在正镶白旗总工会微信公众号和正镶白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112.125.25.53/zbq2022/,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时间为2023年3月14日9:00至3月16日17:00。
2.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要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考。
3.报名时,报考者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4.报考者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
5. 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报考者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有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的,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报考者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职位的专业要求(提示:资格复审、考察等环节还要作深入、具体审核,请报考者认真对待,慎重选择报考岗位)。
6.报考者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报考者要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请及时修改(提示:报考者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7.报考人员的报名序号是确认是否成功报名、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的重要依据,请报考人员务必牢记。
(2)资格初审
1.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3月14日9:00至3月17日17:00。
2.学历、专业等职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核未通过人员,应及时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未完整填写个人资料或未上传照片导致无法资格初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报名确认
1.报考者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1日内(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需要在报名系统通过网上银行交纳考务费70元。报考者交费时间为2023年3月14日9:00至3月18日17:00,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2.招聘工作结束后将退款未被录取考生的报名费。报考者在招聘工作结束后20天内,从报名网站下载填写《退还考务费申请表》,并持本人身份证、本人银行卡和毕业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标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到正镶白旗总工会申请。
报考人员退款的报名费在2023年4月30日后,由正镶白旗总工会通过网上银行将所交费用自动退到报考者交费的银行卡里。笔试缺考的人员,不再退费。
(4)考试开考比例
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参加考试考生平均分为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
(5)打印准考证
报考者交费成功后,须于2023年3月21日至22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1)笔试科目
1.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部分主要考察考生的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等内容。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复习教材及考试大纲。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考生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2)笔试时间
2023年3月23日9:00—11:00
(3)笔试地点
笔试考点设在呼和浩特市,考场地址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凭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保卡(四证之一)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否则不准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
(5)笔试分数线划定及成绩公布
1.笔试结束后,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及时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2.本次招聘笔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
(五)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
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考生中,按照每个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对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2)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报考者,须自行下载打印《资格复审通知书》和《报名登记表》,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3.参加资格复审时,报考者须持如下材料:
a.《资格复审通知书》(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b.《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c.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d.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在区外的锡林郭勒盟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原正镶白旗户籍注销页(或复印件)或原正镶白旗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配偶在正镶白旗工作的非正镶白旗户籍报考人员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配偶工作单位出的工作证明材料。
e.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报考者须持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特别提示:学信网上无法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请于资格复审前一个月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颁发学历的高校所在省市教育部门进行学历认证,同时下载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报考的,除须提供《简章》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f.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六)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以考生学历高低、基层工作年限多少、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证书、毕业院校排名顺次单项考核择优选用。
(1)体检
1.资格复审通过的报考人员等额进入体检环节。同一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出现并列的,通过加试方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进行。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按照该岗位报考者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报考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2)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被考察人员达不到录用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取消录用资格。按照该岗位报考者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1.对体检合格人员在报名网站公示。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办理聘用手续后,在合同期限内,不得考录公务员、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面向社会的公开招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辞职。如违反以上约定,须承担如下责任:
赔偿违约金人民币伍万元(¥50000.00)。每服务期满一年,可减少壹万元(¥10000.00)的违约金。
3.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岗位需要,经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在合同期内或到期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5.本次聘用人员不办理人事录用手续,不占编不转正,不具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八)补录
将本次考试成绩记录保存5年,5年内已聘用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从已聘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递补。已聘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招聘岗位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五、管理与工资待遇
(1)管理
本着谁聘用谁负责管理的原则,合同期满可以续签,不列编、不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聘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在合同期内的日常管理由旗总工会负责,适用旗总工会的各项规章制度,由旗总工会进行年度考核。
(2)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和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聘用管理办法》(内工发〔2019〕2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建设若干问题的意见》(内工基字〔2020〕1号)规定执行。
1.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实行基本工资+职务性津贴+工龄补贴工资制(职务分为干事、副部长、部长),月基本工资为2000元、职务性津贴为1000元。经年度考核合格的,第一合同期第一年开始基本工资不变,干事职务性津贴为1000元、副部长职务性津贴为1200元、部长职务性津贴为1400元;第一合同期第二年开始基本工资按上级总工会增长为标准,工龄补贴每年增长20元,职务性津贴每年增长10%至第三合同期(不包含),第三合同期(包含)往后职务性津贴每年增长5%。缴纳五险一金(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和住房公积金)。
2.集体协商指导员。实行基本工资+职务性津贴+工龄补贴工资制(职务分为干事、副部长、部长),月基本工资为1000元、干事职务性津贴为1000元。经年度考核合格的,第一合同期第一年开始基本工资不变,工龄补贴每年增长20元,干事职务性津贴为1000元、副部长职务性津贴为1200元、部长职务性津贴为1400元;第一合同期第二年开始基本工资按上级总工会增长为标准,工龄补贴每年增长20元,职务性津贴每年增长10%至第三合同期(不包含),第三合同期(包含)往后职务性津贴每年增长5%。缴纳五险一金(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和住房公积金)。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旗总工会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人员的继续使用及待遇变化情况。
六、其他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正镶白旗纪委监委派驻旗法院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二)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根据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四)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六)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在正镶白旗总工会微信公众号和正镶白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七)咨询电话和举报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79—6521568
举报电话:0479—6511766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171580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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