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时代基层治理需要,全面加强我区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根据省、市文件精神,按照《白城市洮北区加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白洮办发〔2020〕64号)要求,经区委、区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专职岗位(简称“社工岗”)人员。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1年,全区计划公开招聘“社工岗”50名。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白城市洮北区户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个人素质和道德品行,组织纪律性强;
4.有较好的文字基础和语言表达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热爱社区工作,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无前科劣迹行为;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1年12月5日以后至2003年12月5日期间出生);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在白城市洮北区城乡社区工作的现职人员(报名时需提供社区、街道两级证明)、考取社工师人员(须提供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社会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须提供复员证明),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5日以后出生),在总分数相同末位并列情况下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涉黑涉恶问题以及涉黄涉赌涉毒受到行政处罚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未过影响期或涉嫌违纪违法正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参与组织或利用邪教、地下宗教活动、封建迷信活动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被处理的;法纪观念淡薄,非正常上访、无理访、缠访、闹访或以非法手段煽动和组织群众集体上访、干扰社会稳定或造成群体性事件的;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疫情期间拒不执行相关规定的;患有严重疾病、无法正常履行相应职责的。
2.现役军人。
3.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4日至5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非工作日下班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白城市洮北区公共就业服务实训基地(白城市洮北经开区珠海北街1456号)。
(二)报名要求
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名表(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网址www.taobei.gov.cn/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毕)一式两份、半年内免冠照片(二寸红底)三张现场报名。
四、招聘办法
招聘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前3天内将准考证发放完毕。笔试在12月19日上午9:00-11:00进行。笔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准考证、蓝黑笔等。严禁携带考试资料进场。笔试内容主要为:时事政治、通用基础知识、《社会工作实务》(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初级〉)。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疫情防控
所有参加招聘人员,均须“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的人员,并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方可参加报名、笔试、面试等。“吉祥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的,须于当天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告,不能出具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可参加报名、笔试、面试等。“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异常,或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须于当天提供吉林省内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意见,可正常参加报名、笔试、面试等。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并解除医学隔离观察的考生需提供解除医学隔离观察的有关证明并提供本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符合要求的,需经工作人员现场签字确认后方可参加报名、笔试、面试等。
六、体检与审查、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选并参加体检。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洮北区民政局会同组织、人事部门牵头对其进行审查、考察。审查、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选名单在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taobei.gov.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统一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签订服务协议,与现任“两委”服务期一致,期满后原则上5年一签;试用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薪酬待遇
按照《白城市洮北区加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白洮办发〔2020〕64号)及相关配套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白城市洮北区民政局:0436-3226225
白城市洮北区“社工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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