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关于科学做好2023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基层治理专干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通化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治理专干(包括社区治理专干、乡村振兴专干)到社区(村)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通化市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基层治理专干214人,为各县(市、区)街道、乡镇等单位所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被聘用人员统一选派到编制所在街道(乡镇)等下辖各社区(村)工作。
本次招聘岗位计划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计划68个(岗位序号:1号—39号)。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专项招聘计划146个(岗位序号:40号—99号),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招聘范围为2023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1年和2022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3年通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基层治理专干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6月7日—2005年6月7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7年6月7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23年6月7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6.报考限户籍职位的人员,须入户满1年以上,即:2022年6月7日(含)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户籍,且截至2023年6月7日(含)户籍未发生变更。在大中专及以上院校就读的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入学前的户籍为通化市各县(市、区)户籍的,仍可视为通化市各县(市、区)户籍。
7.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户籍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2024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的考生不视为2023年毕业生。在读的非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5.2021年和2022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可报考本公告中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
6.现役军人。
7.“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8.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的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9日上午9时至2023年6月21日下午3时。
2.具备资格条件的考生登录报名网站(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38),选择相应报考单位、岗位进行报名。考生网上填写信息后,要按要求上传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等相关材料电子图片及近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证件彩色照片。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
3.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及查询审查结果
1.审查时间:2023年6月19日上午9时至2023年6月21日下午4时。
2.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考生填报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考生须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审查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考生对资格审查结果存在争议的,考生可按网上报名流程提起仲裁。审查和仲裁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6月21日下午4时,未改报、虽然改报但仍未通过审查或仲裁、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或仲裁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
3.审查结果查询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下午4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务必及时进行网上缴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4.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需求等资格条件方面问题,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解释。
(三)缴费及确认
1.缴费时间:2023年6月19日上午9时至2023年6月21日下午5时。
2.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请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网上缴费并打印报名表后,即为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3.收费标准:笔试收费60元/人。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
下载打印时间:2023年7月3日9:00至7月8日9:00。考生需在要求的打印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凭《准考证》按要求参加考试。
(六)报名要求
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员对考生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考生传真发送学历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考生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资格审查。
3.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2023年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的,按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3)上的专业进行报考;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按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上的专业填写。对于专业审核有异议的,请拨打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4.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及时关注考务网站、跟踪通知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四、招聘考试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日期:2023年7月8日。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2.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科目范围为《通用知识》,详见《2023年通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基层治理专干<通用知识>考试大纲》(附件2)。
3.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卷面分值为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4.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享受笔试初始成绩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请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2023年6月21日前,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入伍通知书、退伍证、立功受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至岗位所属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咨询电话附后)。对审验合格的考生,在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逾期不送达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公告所涉及的优惠政策。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资格条件复审
1.请进入面试人员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资格条件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进入面试人员的岗位招聘条件复审。资格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必要时资格复审部门可以调阅考生档案。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
3.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没有拿到毕业证之前,应持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3)进行面试资格条件复审。
4.经岗位资格条件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考务网站。
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谈形式。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低于及格线的考生,不得作为拟聘人选。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两部分折算组成,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其中,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时,先按比例折合后再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确定拟聘人选
考试总成绩发布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拟聘人选进行工作岗位选择。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人选)。
选岗工作由各县(市、区)组织。考生现场在所报考的岗位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由本人依次选择工作社区(村)岗位〔附件1工作地点栏中的社区(村)为选择范围,未说明人数的社区(村)招聘人数为1人〕。工作地一经确定不得更改。选岗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由工作岗位所在街道(乡镇)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放弃选岗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选岗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拟聘人选参加体检。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由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不合格的,择日复检。复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及格线以上人选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考务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按照选岗结果安排到相应社区(村)工作。
被聘用人员一律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由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在聘用合同中约定在社区(村)工作不得少于5年。拒不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拟聘用资格。未按要求上岗的,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处理。
2023年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报考,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注意事项
(一)考生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以及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对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网站
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tonghua.gov.cn)
(二)考务网站
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tonghua.gov.cn)
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均通过考务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考务通知。
(三)咨询电话
1.各招聘单位报名、政策咨询电话见附件1中“咨询电话”一栏。
2.报名网络平台技术咨询电话:400-838-9296。
3.人社部门咨询电话:
二道江区人社局:0435-3365129
通化县人社局:0435-5226133
集安市人社局:0435-6224240
柳河县人社局:0435-7252306
辉南县人社局:0435-8221629
吉林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管理委员会:0435-5728580
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0435-3577003
招聘公告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
中 共 通 化 市 委 组 织 部
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