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考试内容,领取复习资料】为落实2021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建设任务,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乡村植保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农发〔2021〕107号)规定,结合全县农业产业发展需要,进一步解决植保技术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问题,夯实基层植保体系,为及时准确掌握病虫害发生发展动态,指导农户科学防病治虫提供技术支撑和人才保障,现就公开选聘2021年乡村植保员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拟选聘15名乡村植保员,县内15个镇各1名。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二)身体条件能胜任田间农作物病虫害调查及岗位职责相关工作。
(三)熟悉县内农作物主要病虫害发生及防治情况。
(四)熟悉《农药管理条例》《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
(五)年龄55周岁以下,性别不限,具备农学中专、技校及以上学历,从事农作物生产、技术推广、农药经销、病虫害防治等相关工作2年以上人员;或具备初中及以上学历,从事农作物生产、农业技术推广、农药经销、病虫害防治等相关工作5年以上人员。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选聘:
1.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国家公职人员(含国家公职退休人员);
4.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选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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