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我区社区服务体系建立,满足辖区居民的服务需求,方便群众生活,激励服务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城市社区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营委办发[2015]2号)的文件精神,经站前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社区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本次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30名,具体内容详见《站前区2021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基本条件
参照(营委办发[2015]2号)文件第十一条要求。
(一)具有站前区户籍一年(含一年,时间截止2020年11月29日)以上。2021年应届毕业生如户籍转到就读学校,则转出前户籍应为站前区户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党和政府有关政策、规定,诚实守信,爱岗敬业,身体健康、年富力强,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具有适应岗位的专业知识和组织管理能力。
(三)年龄要求:年龄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公历1991年12月30日以后出生,含当日);
(四)学历要求:具备国家统招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报名。
1.曾被判刑、劳动教养的;
2.曾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
4.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5.患传染病未治愈或有过精神病史的;
6.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所有岗位统一笔试加考核方式,录用后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自愿选岗。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1年11月29日起在站前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kzq.gov.cn)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系统网址将发布在站前区人民政府网。
网上报名具体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可在2021年12月6日9:00时12月6日16时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2.查询审查结果。报名期间,用人单位将在网上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12月6日至12月7日12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审查结果,如审核状态为“已审查通过”,则报名通过。考生对审查需咨询的,可拨打电话0417-2923811。
3.网上打印准考证。已报名通过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社区工作者考试报名登记表》,(A4纸,各一式两份,黑白、彩色均可),并妥善保管。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报名考生注意关注站前区人民政府网。
4.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则随时取消其考试资格。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2∶1比例时,将取消或削减部分岗位招聘计划。取消或削减后的招聘计划将予以公示。
(三)笔试
1.笔试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内容:考试内容包括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张卷,满分10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总成绩50%,申论占总成绩50%)。
(四)笔试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将在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考生自行查询。
(五)缴费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用。通过考试后,参加体检人员的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六)体检
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委托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录用资格的,将取消录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七)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的主要内容为:有无违法犯罪情况、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同时对拟聘人员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八)选岗、公示和聘用
根据笔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由民政局组织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自愿选岗。拟聘用人员通过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由营口市站前区社区工作者协会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对拒不签订《劳动合同书》或在规定期限内未报到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待遇和管理
1.待遇。被录取的聘用社区工作者,按照社区工作者现行补贴标准给予岗位补贴,并缴纳“五险一金”。
2.用工关系。被录取的社区工作者与站前区社区工作者协会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与社区居委会成员任期相同,考核合格可续签、录用人员管理、考核、培训、退出等事宜按照《关于加强新形式下城市社区建设的若干意见》(营委办发[2015]2号)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委监委部门、政府督查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在招聘考试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考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二)此次招聘考试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考试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考试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误导报考者的,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考生从报名到公示(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按照做好疫情防控的总体要求,报名考试人员应从考试前14日内,未赴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为确保参考人员人身安全,所有考生在笔试、资格审查及体检等相关环节,需提供“防疫健康码”并接受现场体温测量。如体温正常,方可进入相应考场,按照指定路线出入,并全程佩戴口罩。
咨询电话:站前区民政局:0417-2664002
站前区民政局
站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