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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选聘西丰籍大学生到村(社区)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08 0:03     浏览量:1151

关于开展2023年选聘西丰籍大学生到村(社区)工作的公告

为推进我县村(社区)党组织快速发展,加强村(社区)带头人队伍建设,吸引鼓励有理想、有意愿、有知识、有能力的西丰籍高校毕业生返乡工作,不断增强村(社区)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将开展2023年选聘西丰籍大学生到村(社区)工作,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2023年全县计划选聘50名大学生到村(社区)工作(详见附件)。其中,选派到村40名,选派到社区10名。

二、选聘原则

本次考试采取差额录取的方式,开考比例不低于1:2。如个别乡镇未达到选聘计划所需开考比例的,将根据考生个人意愿及岗位报考条件进行调剂;如个别乡镇在第一轮录入未达到选聘计划的,将在其他乡镇第一轮录取结束后,对未录取的考生总成绩进行综合排名,并以成绩高低依次由考生进行自愿选岗。

三、选聘条件

1.具有西丰县户籍,只能报考户籍所在乡镇;不具有西丰县户籍但配偶为西丰县户籍且在其配偶户籍所在乡镇居住一年以上,可报考配偶户籍所在乡镇。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为1987年6月5日至2005年6月5日);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6月5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社区的考生需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应届毕业生需要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书)。

4.能够带头学习领会并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善于做思想政治和宣传发动工作。

5.思想政治素质好,民主法治意识强,组织纪律观念强;热心为群众服务,为人正派,作风踏实,敢于担当,吃苦耐劳,廉洁自律,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6.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掌握基本的计算机使用技能,有较好的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被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或开除公职的。

2.政治上的两面人,对党不忠诚,搞阳奉阴违、口是心非、表里不一,不担当、不作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涉黄、涉赌、涉毒受过行政处罚的,以及有群众举报涉嫌重大问题、上级督办线索调查初步核实的。

5.非法宗教的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以及煽动、组织群众非正常上访造成群体性事件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委监委机关、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7.因侵占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特别是支农和帮扶资金、农业补贴资金、社会救助资金等被查处的。

8.近三年内被评议为不合格党员且被劝退、除名的,以及仍在限期改正的,或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以及处分决定解除后经研判仍不适合的。

9.因个人问题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未撤销的。

10.丧失行为能力不能正常履职,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待遇保障

(一)工作待遇

选聘大学生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是预备党员或非党的,一般安排为村民(居民)委员会主任助理。同时,录取后将填写职责意向书,乡镇党委将结合工作实际和意向书为大学生提供锻炼平台,确保人员成熟可用。任期3年,含试用期6个月,任职期间工资为每月2300元(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中个人缴纳部分),工资待遇纳入县财政预算,保险由各乡镇统一办理,其中县财政承担部分由县财政核拨。选聘人员列入县委组织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计划开展常态化培训。

(二)奖励政策

任职后,对工作成绩显著、贡献较大、群众评价高,任职期间考核等次为优秀的,特别是在发挥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发挥“双带”作用、促进乡村振兴、拓宽社区服务内涵等方面成效明显且符合村(社区)“两委”班子任职条件的选聘人员,根据村(社区)“两委”班子建设实际,在届中优先推选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人选(任期内当选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后,相关待遇由选聘人员在村、社区干部工资和选聘人员工资中一次性自行选择),纳入全县村(社区)干部队伍进行重点培养,在评先选优中优先推荐。任职期间表现特别优秀,但因村(社区)“两委”班子职数问题未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的,选聘期满后,可视情况列入村(社区)“两委”后备人才库进行重点培养。

五、报考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5日—6月25日(工作日内)。

2.报名材料:考生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照片(4张)(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关于其本人可在2023年7月31日前正常毕业的证明)。配偶为西丰县户籍且本人在西丰县居住的非西丰籍大学生,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持配偶身份证、双方结婚证书、居住地所在村(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进行报名。报名时,需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2份)。

3.报名方式:本次公开选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乡镇的由报考毕业生本人或直系亲属持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乡镇党委报名(注:考生报名时只可在村或社区的岗位中任选其一,不可同时报名,一经发现,将取消选聘资格)。

4.报名要求: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名者填报信息要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将随时取消选聘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注意事项:报考者在报名至考察期间(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要保证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录单位联络,如因所留通讯信息错误、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二)资格初审

各乡镇党委将根据报名所要求的学历、年龄、户籍等基本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审查,汇总后上报县委组织部。

(三)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由西丰县委组织部统一制作,由各乡镇党委逐一发放给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

(四)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计划在7月上旬开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分数线确定和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县委组织部将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加面试。笔试成绩将通过西丰电视台、“西丰组工”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公告。

(五)资格复审

县委组织部将根据笔试成绩及岗位设置,按报考的村(社区)以1:2比例分别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需由本人持报考时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准考证等有关证明材料,到县委组织部进行逐一审核。同时,县委组织部将参照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联审“十不选”相关规定,对拟选聘人员进行联审,联审不合格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按面试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面试

计划在7月下旬开展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将取消选聘资格。

面试结束后,由县委组织部对考生成绩进行加权汇总(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以各村(社区)为单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选聘人选。总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聘;面试成绩相同的,均予以录用。

七、录用原则

岗位分配由县委组织部和各乡镇党委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不服从岗位分配的,视为放弃选聘资格。如个别乡镇未达到选聘计划所需开考比例的,将根据考生个人意愿及岗位报考条件进行调剂。如个别乡镇在第一轮录取未达到选聘计划的,将于其他乡镇第一轮录取结束后,在全县范围内对其他参加面试的考生总成绩进行综合排名,以成绩高低进行优先选岗。届时,县委组织部将按照综合排名,逐一向考生进行电话询问是否接受补录,如接受补录将按程序开展体检、考察等其他环节;如不接受补录视为放弃选聘资格。同时,从第一批考生录用到岗时间算起,如一年内有已上岗考生因自身原因离职或被辞退情况,将再次以参加面试但未录用的考生总成绩在全县范围内进行综合排名后,以总成绩高低按程序开展补录(每名考生仅有一次参与补录的机会)。

八、体检

岗位分配完毕后,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对象为全体服从岗位分配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体检中弄虚作假的考生和违反操作规程、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

九、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乡镇党委负责组织,考察组应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把政治考察放在首位,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乡镇党委要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后,将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提出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

十、公示

考察结束后,由县委组织部统一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和笔试、面试成绩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聘用上岗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录用的选聘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选聘人员,反映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选聘人员经县委组织部统一培训后上岗。

十二、日常管理及职责任务

(一)日常管理

1.选聘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及各乡镇党委双重管理,日常管理由乡镇党委负责,一并纳入村(社区)“两委”干部年度考核范畴,在每年年底要结合平时表现对选聘人员进行年终考核。

2.各乡镇负责建立选聘人员工作档案,将个人基本信息与接受教育培训、承担完成重点工作,以及考核情况等信息集中入档,做到一人一档。

3.选聘人员每年年底要将思想动态及工作开展情况以书面的形式向乡镇党委报告,各乡镇党委要进行跟踪了解,及时作出分析研判,帮助选聘人员解决思想困惑和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并将平时抽查、跟踪检查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4.县委组织部将联合各乡镇党委采取不定期随机抽查的方式,对选聘人员管理监督情况进行督查,结合工作实际,定期组织选聘人员开展座谈和基础知识测试活动。

5.选聘人员在村(社区)工作期间组织关系转至所在村(社区),任期内有意愿入党的,由各乡镇党委结合实际按规定程序办理。

6.对大学生实行诫勉谈话制度。对无故缺岗或在工作中造成不良影响的大学生,由所在乡镇党委负责同志对其进行提醒教育;对于提醒教育后仍不加改正的予以辞退。

7.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大学生请销假由乡镇负责审批,必须履行相关手续备查。年内未按规定履行请销假手续或者无故缺勤累计达到30天,按照聘用合同规定条款解除合约。

(二)工作考核

对选聘人员进行年度考核,由各乡镇党委组织实施。考核采取个人述职、民主评议、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包括岗位目标考核和民主评议两方面内容。岗位目标考核结合任职村(社区)发展规划和年初制定的岗位工作目标进行评定。民主评议由乡镇党委的综合评定和党员群众评议相结合。在综合岗位目标考核和民主评议结果的基础上,对选聘人员的年度工作进行综合评定,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评定结果报县委组织部备案,作为继续使用、发放补贴的主要依据。对于年度综合评定“不称职”档次的,将由相应乡镇党委同其解除聘用合同。

(三)职责任务

1.协助做好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有关精神在基层的落实。

2.协助村(社区)“两委”完善村(社区)党组织民主议事、村(社区)“两委”联席会议、村务公开等制度。是党员的大学生还要协助做好村(社区)的党组织工作。

3.围绕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农民增收致富开展调查研究,协助村“两委”研究确定本村经济发展思路,制定发展规划。

4.通过各种教学资源,对农民进行农村实用技术和法制、政策方面的知识培训,切实提升村民素质。

5.协助做好村(社区)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的管理和使用工作,完善配套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内部布置和档案管理工作。

6.协助参加乡镇党委组织召开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会议,参与讨论村务重大事项,为乡镇、村(社区)两级当好参谋助手。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其他事宜

1.本次选聘工作不收取报名及考务费,体检费用自理。

2.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

3.如遇特殊情况影响,笔试、面试时间顺延(以官方通知为准)。

4.本次招录工作的解释权归中共西丰县委组织部所有。咨询及监督电话:024-77843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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