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牡丹江市爱民区社区建设工作需要,优化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牡丹江市委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牡办发〔2018〕29号),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社区工作者34名。
二、招聘对象
牡丹江市2021年“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笔试通过未被录取的考生。具体人员名单详见《牡丹江市2021年度实施“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公开招聘大学生到村任职笔试成绩》(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招聘条件与2021年“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公开招聘大学生到村任职相同。
四、薪酬待遇
社区工作者在岗期间享受岗位补贴、绩效补贴和“五险一金”。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6日-8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实地报名方式。
报名地点:牡丹江市爱民区民政局213室(爱民区天安路300号区政府二楼)
咨询电话:0453-5796998。
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正面免冠蓝底照片3张、及《牡丹江市爱民区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规定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考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考试
1、笔试:本次招聘笔试采用牡丹江市2021年度实施“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公开招聘大学生到村任职的笔试成绩。
2、面试:进入面试人选原则上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按3:1比例确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共3道试题,15分钟,主要考察基层治理等方面内容,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及相关公示信息可在爱民区政府网站查询。
4、准考证发放:凭本人身份证开考前1-2天内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七、考察与体检
按照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和能力素质进行考察。对考察合格的考生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放弃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及考察、体检结果,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牡丹江市爱民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生按照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未参加选岗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能参加调剂。选岗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履行聘用程序,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考生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参加面试。
2、进入考点时,现场出示“龙江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经体温检测确认结果正常(体温不高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如发现体温超过37.3℃,需现场进行1次体温复测。
3、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①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②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③“龙江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进入考点学校时,除提供考试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外,还须经疾控部门专业人员进行个案研判后,决定是否进入考试考点。
4、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蓝色一次性医用口罩。
5、考务工作中疫情防控相关安排将根据国家、黑龙江省及牡丹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及时调整,考生要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要求并严格遵守。
十、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工作要求
1、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报名时,应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对信息和照片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2、本次招聘不收取考生报名费。
3、由于新冠疫情不可预测,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4、考生在确认报名信息后,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5、未尽事宜由牡丹江市爱民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453-5796998。
牡丹江市爱民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