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和中共河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建设一流党校(行政学院)的若干措施》,进一步优化县委党校人才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专职教师1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
全县范围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党校教育事业,身体健康。
(二)中共党员,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哲学、政治学、经济学、历史学、汉语言文学、思政教育及相关专业。
(三)具有5年以上教学经验,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获市级以上奖励的可放宽至45周岁(197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选调。
(五)不符合选调的情形:
1、试用期内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
4、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5、干部档案有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 (团)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身份 等重要信息存在疑问的;
6、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调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选调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用人单位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等情形的调配人员,不得调配该单位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至2021年12月21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00;报名地点在中共卢龙县委党校211室。
报名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3.所在单位出具同意参加选调的证明(加盖公章);
4.2寸免冠彩色近期标准照片3张。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报名。报名人员对提供证件、材料的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取消选调资格。
(二)面试
面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采用试讲方式,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试讲内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关内容,考生自备课件,试讲时间不超过30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体检、考察
按照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与公布的选调计划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面试成绩达不到及格分数线的不予确定为拟体检考察人选),若成绩出现并列时,按以下顺序依次选调:①近三年年度考核优秀多者优先;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高者优先;③学历高者优先;④教龄长者优先。
参加体检人员在指定时间、地点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委党校共同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法纪观念、道德品质、个人诚信以及与选调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选调人选资格,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五)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由县委党校报县委组织部审核后办理调动手续。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孙晨 0335-7829660
2021年12月15日
报名登记表
姓 名 | 性 别 | 民 族 | |||||||||
政治面貌 | 身份证号 | ||||||||||
参加工 作时间 | 联系电话 | ||||||||||
现工作单 位及职务 | |||||||||||
学历 学位 | 全日制 教 育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
在 职 教 育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
专业技术职称 | |||||||||||
简历 | |||||||||||
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是否均为称职以上 (是/否) | |||||||||||
奖惩情况 | |||||||||||
家庭主要成员 | 称谓 | 姓名 | 政治面貌 | 出生年月 | 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级) | ||||||
报名人 员承诺 | 本报名表所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并经所在单位同意,本人提交的证件、资料真实有效,若有虚假,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本人承担。 签 名: 年 月 日 | ||||||||||
所在单位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组织人社部门或主管部门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选调单位资格审查意见 | 审查人(签名): 年 月 日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