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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亳州市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20 16:45     浏览量:1501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计划公开选调工作人员8名,详见选调职位表。

二、选调范围

(一)全市各级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全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三)全市党群、经济、城乡建设部门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三、选调对象条件

(一)选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2.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公文写作能力。

3.具有机关或事业单位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12月31日)。

4.年度考核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5.年龄28周岁以下(199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bozhou.gov.cn)。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28日9:00至2022年1月4日16:00。

(二)网上报名

报考者报名前,须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名时,应认真阅读《2021年度亳州市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考生疫情防控须知》,并签署《2021年度亳州市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考生健康承诺书》。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2021年度亳州市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上传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在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或参公或公务员编)在岗2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和同意报考证明,同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由选调单位进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

(三)报名确认

报名截止后,报考确认人数与选调职位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方可进入下一环节。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经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相应核减该选调职位计划数。

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2022年1月5日12:00前登录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是否通过了报考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2022年1月5日16:00前改报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2022年1月5日16:00前登录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四)准考证打印

考生完成网上缴费后,于2022年1月7日至2022年1月8日从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设一综合科目,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文字能力,满分为100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1月9日8:30—11:30。

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试时须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考场。

(三)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资格复审

由选调单位对入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一)复审人选

根据笔试成绩,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复审人选与选调职位的比例按3:1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

(二)证件材料

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亳州市2021年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及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等。

2.加盖单位公章的近2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3.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在编在岗工作经历证明、同意报考证明。

凡与选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

七、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7:3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八、考察和体检

考察对象根据报考人员考试合成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合成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同时进入考察和体检程序)差额确定,职位计划数为1-2人的,差额1人;2人以上的,差额2人。

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组织实施,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选调人员相关信息,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考察合格人员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文件执行。

对考察、体检环节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合成成绩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

九、公示和调动

根据考察情况和选调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不唯分取人,并分别在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报考者诚信记录。

十、有关事宜

本次选调考试由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负责对选调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按照相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按有关规定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凡违反程序或工作纪律的,将按相关文件要求严格追究责任。

本次选调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本《公告》由中共亳州市委办公室、市委督查考核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8—5555028(市委办公室)

0558—5555128(市委督查考核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558—5555052(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

0558—5556769(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办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后续相关选调工作信息,将在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查询。

特此公告。

中共亳州市委办公室

中共亳州市委督查考核办公室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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