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全区社区工作者专业化队伍配备,切实加强基层社区工作力量,不断提升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适应新形势下社区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需要,结合龙凤区社区实际,经区政府研究决定,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补充社区工作者队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以龙凤镇、街道办事处为单位设置岗位,招聘总人数15名。
岗位一:龙凤镇社区工作人员1名;
岗位二:兴化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人员1名;
岗位三:龙凤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人员2名;
岗位四:龙政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人员3名;
岗位五:湿地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人员2名;
岗位六:东光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人员3名;
岗位七:三永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人员2名;
岗位八:卧里屯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大庆市龙凤区户籍。
(四)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性别不限。
(五)在龙凤区内有3年以上社区工作经验的在岗人员,年龄条件可放宽到45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学历。
(六)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七)中共党员、退役军人、有社区工作经验、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八)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的;
6.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
经信息发布、报名、资格初审、能力水平测试、考察、试用等环节,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聘用。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截止到2021年12月25日下午4点。每位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在规定时间内将以下材料以PDF格式扫描件的形式发送至LFYL88@126.com邮箱,邮件名称按以下格式填写“报名岗位+姓名”(例如:龙政街道办事处+王某某);
1.下载并填写附件1《龙凤区社区工作者报名表》(应为word格式,内容填写完整,表内电子照片清晰);
2.户口本原件的首页和本人页扫描件;
3.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扫描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PDF格式);
5.其他加分项相关证明材料:
(1)3年以上社区工作年限证明,下载并填写附件2《龙凤区社区工作年限证明》,经乡镇、街道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PDF格式扫描件;
(2)党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扫描件(含预备党员);
(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原件扫描件;
(4)退役军人证扫描件。
(二)资格初审
报名者提交报名信息后,资格审查初审结果将通过龙凤区人民政府网站对外公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因缺少材料未通过审核的,在报名时限内将通过邮件形式通知报名者补充材料。
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报名材料、报名材料提交不齐全视为报名无效。报名者报名时,如存在信息及材料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能力水平测试
本次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初步拟定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形式,确定考察人选,择优录用。如因疫情原因或报名人数不足等其他特殊情况需对考试环节进行调整,将及时在龙凤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相关公告,请报名者予以关注。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社区工作相关知识,一张试卷,满分100分。
2.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需携带本人网上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凡提交材料出现任何信息不实或未能按规定提供完整材料,影响资格确认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3.加分项
(1)持有3年以上在龙凤区社区工作年限证明的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
(2)持有党员身份证明的人员笔试成绩加3分;
(3)持有初级、中级、高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笔试成绩各加2分、3分,5分;
(4)退役军人笔试成绩加2分。
加分项可累加计入笔试成绩。
(四)筛选原则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未达到面试比例的,招考单位适当合并招聘岗位。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合成考试总成绩。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考核人选。
四、管理和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为社区聘用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到各社区,实行合同制,按照《龙凤区临时用工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管理,无编制,试用期1个月,聘任期1年。每年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按照实时政策落实,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项保险。
五、有关说明
(一)如进行笔试,考务费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二)若个别岗位报名不足,视实际情况调整。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考条件、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录或聘用资格,问题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相关辅导培训,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组织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五)本次公开招聘,将按照黑龙江省、大庆市及龙凤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执行。根据疫情形势和实际需要,可能对考试等环节作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密切关注网站。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相关通知均在龙凤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qlf.gov.cn/)查询,不再电话通知。
本公告由龙凤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报考咨询电话:0459-6243096。
大庆市龙凤区民政局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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