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干部素质,优化人员结构,建立健全后备干部队伍,根据实际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6名、街属企业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对象
(一)社区工作人员6名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复退军人可适当放宽至全日制大专;
4.上述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社工师、法律、经济管理专业、有社区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街属企业人员3名
1.副总经理1名(主要负责企业运营)
①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②年龄在30-40周岁以内(含30周岁);
③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1年以上产业园区运营主管工作经历,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④上述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有国企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2.综合管理部工作人员1名
①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②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③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④上述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法律专业、会计专业、有党建工作经验者优先。
3.资产运营管理部工作人员1名
①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②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③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④上述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经济管理、工商管理、有招商引资、园区运营、企业服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以上岗位普通高校在读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招聘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及开考比例
1.报名时间、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0日-25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地址:春华路1号,大学园管办417办公室;联系电话:0511-80861381;联系人:李女士。
2.报名材料
①报名表。应聘人员下载报名表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正反打印交至报名现场,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②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③优先条件的相关佐证材料,如:中共党员证明(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退伍军人证明(退役证)、相关工作证明等;
④本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
⑤其他能证明应聘人员工作能力和实绩的相关材料。
丁卯街道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岗位所需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如报名人数不足,按照相应比例递减招聘名额。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60分以下不得参加面试,人员按照笔试分数高低以1:3进入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录计划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四)公示和录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在大学园管办(丁卯街道)“微看大学园”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人员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拟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被聘用人员自行处理。拟聘用名单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正式聘用并考核合格后,服务期限不低于3年。
三、其他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考生,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11-80823356。
镇江新区丁卯街道党工委
2021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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