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黑办发〔2017〕57号)要求,结合社区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拟招聘社区工作者6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三、报考条件
1.具有县户籍(不包括辖区农垦、森工系统户籍人员),户籍迁入日期为2021年12月1日之前(含当日);
2.报考年龄:年满18周岁,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2月1日至2003年12月1日);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含2022年应届毕业生);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拟任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社区工作者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当天严格落实孙吴县疫情防控要求,报名人员需戴口罩,配合查询个人近14天“行程码”、“健康码”测体温,并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到同一张纸上);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需复印到同一张纸上)。
3、学历材料(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一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3张。
5、自行下载和填写《孙吴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一份(详见附件2)。
6、报名费每人45元,只支持现金缴费。
现场报名时间:2022年1月4日-2022年1月5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址:孙吴镇人民政府一楼大厅。
咨询电话:0456-7236317。
此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二)考试
1、此次社区工作者招聘考试与2021年孙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社区专业网格员招聘考试为同一套试题和同一时间,不得兼报。
加分项:享受政策加分的报名人员要进行现场加分确认。
2、具有助理及以上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笔试成绩加2分。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笔试成绩加5分,需提供“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工作补贴证明”和“连续参加疫情防控一线工作1年以上(防控一线工作是指直接参与管控地区来返人员隔离管控、参加核酸检测组组织动员工作等”)佐证。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招聘名额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缺检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孙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考察
聘用单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通过工作单位、辖区派出所、社区(村屯)等进行情况了解和个别谈话,并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同时复查报名资格。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和聘用
通过考察确定拟聘人选,经孙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在孙吴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聘用。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相关待遇
正式聘用者享受社区工作者同等待遇。
六、本公告由孙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孙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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