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委编委批准,市教育局、人社局同意,赤峰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优秀教研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采取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范围、岗位及人数
(一)选调范围:具有赤峰市户籍且在编在岗的各级各类中小学优秀教师、旗县教研机构专职教研员。
(二)岗位和人数:学科教研员6人,其中:小学数学1人,小学英语1人,高中地理1人,高中语文1人,初中道德与法治1人,初中数学1人,其中初中道德与法治和初中数学学科要求蒙汉兼通。
三、选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及学历要求。选调教研员年龄不超过53周岁,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职称及奖励要求。具有扎实的教育理论功底、教学经验丰富,具备中级专业技术及以上职务,并获得旗县级以上学科带*人或教学能手称号。
4.教师资格证要求。报名人员必须取得相应专业、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初中道德与法治要求具有初中及以上思想政治学科或道德与法治学科教师资格证。
5.普通话水平要求。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其中语文教研员必须具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初中道德与法治和初中数学学科要求蒙汉兼通。
6.身体条件。身心健康状况良好,能够承担并按时优质完成单位所分配的工作任务,包括参加外出学习、开会、教学视导或送教下乡等各项工作。
7.教育教学教研能力:
教育观念正确,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积极践行发展素质教育;
有突出的教学示范能力,能够每学期到学校讲授示范课、公开课,起到全市教学示范、引领、辐射作用;
有较强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能够熟练运用现代化手段授课或讲座,并积极探索信息技术背景下的教研模式改革的路径;
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持续、有效开展各种高质量的教研活动,具备带领优秀教研团队的素质。
四、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此次公开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并受过处分的人员。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五、选调程序
(一)网上报名
1.参加教研员选调人员于2022年1月9日18:00时前将《赤峰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公开选调学科教研员报名表》及需提交的相关材料(与现场审核材料一致)形成图片(PDF格式)打包发送至cfsjyjzp@163.com邮箱。文件名为“报名学段学科-姓名-所在单位全称”。
2.网上资格审核通过人员须参加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现场确认所提供材料应与网上报名提供材料一致,具体如下:
(1)《赤峰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公开选调学科教研员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和现任职称证书等(应聘人员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且报名与参加各环节考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获奖证书、课题成果(立项、结题和学术交流的相关支撑材料)等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纸质复印件,纸质复印件须与报名提交材料一致,审核后不予退回。报名人员不能按照提供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二)业务考核(面试)
业务考核由赤峰市教育局组织开展,成立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并聘请专家成立考评小组(考评小组由7名成员组成),根据岗位特点对参加选调者进行量化考核。
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学科教研员面试内容包括:教育教学理论、学科课程标准理解、区域教研工作的组织与管理。面试总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需达到85分以上且排名第一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选调后续环节。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四)综合考察
赤峰市教育局选派考察组按照事业单位调入相关规定和要求,根据岗位条件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资格条件及人事档案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公示
面试、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经研究审定后,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公示无异议后报市人社部门备案,并办理入编和调入等相关人事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公开选调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犯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对选调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选调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或选调资格。
(三)选调过程中,有关通知等事项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及其官方微信平台等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网站信息,并按要求携带规定材料,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者视为主动放弃该环节和下一环节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选调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赤峰市教育局:0476-8333656;
赤峰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0476-8335498;
监督举报电话:0476-8333071(市教育局机关纪委);0476-8380660(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赤峰市教育局机关纪委对本次选调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四)在参加面试及体检等环节时,应聘人员要主动佩戴口罩,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及消毒等疫情防控工作。
(五)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赤峰市教育局。未尽事宜,按照国家、自治区和赤峰市相关规定执行。
赤峰市教育局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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